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园林企业如何同时申请设计和施工资质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19 17:0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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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有施工资质申请设计资质

1.适用条件

  • 持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对应的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燃气、轨道交通除外)甲级设计资质。
  • 企业业绩要求:以独立或联合体形式完成的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可作为设计业绩申报,但业绩需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方为有效。
  • 2.申请材料

  • 企业营业执照、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工程总承包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等业绩材料;
  • 技术负责人及设计人员的职称证书、社保缴费凭证(近3个月以上);
  • 设计资质标准要求的其他人员及设备证明。
  • 二、已有设计资质申请施工资质

    1.适用条件

  • 持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建筑行业甲级、市政行业甲级资质的企业,可直接申请对应的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 工程业绩:企业独立或联合体完成的工程总承包项目,可替代施工业绩。
  • 2.申请材料

  • 设计资质证书、企业营业执照、工程总承包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验收文件);
  • 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等人员的执业资格证书及社保证明;
  • 企业验资报告、审计报表等财务文件。
  • 三、通用要求与注意事项

    1.业绩认定

  • 所有申报业绩必须进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录入的业绩无效。
  • 工程总承包业绩需体现设计、施工一体化内容,且规模符合资质标准。
  • 2.人员配置

  • 技术负责人需具备10年以上从业经历及高级职称;
  • 设计资质需配备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等专业人员,施工资质需注册建造师及中级以上技术工人。
  • 3.流程与平台

  • 通过“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住建部园林绿化企业管理系统”在线填报,提交纸质材料至省级主管部门。
  • >政策依据: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办法》(2020年施行),资质互认政策明确允许设计与施工资质双向转换,简化企业综合能力申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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