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标采购审计中,资质审查是确保项目合规、防范风险的第一道关口,也是审计监督的核心环节。审查流于形式,则可能为围标串标、履约不力乃至重大质量问题埋下隐患。要精准把握其关键点,需从审查依据、审查内容、常见陷阱及政策导向等多个维度进行系统化审视。
一、 厘清审查依据与责任主体:合规的起点
资质审查并非主观判断,而是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的标准化过程。首要关键是明确“谁来审”和“依什么审”。
1.责任主体法定化:根据《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资格审查工作应由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评标委员会的核心职责是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和评审,原则上不应也无权直接推翻资格审查结论,但在评审中发现资格审查结果存在明显错误时,可向采购人提出说明。审计时需首先核查资格审查程序是否合规,是否存在主体错位、权责不清的问题。
2.审查标准公开化:所有审查要求必须清晰、无歧义地载明于招标文件中。审计人员需对照《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二条等规定,重点检查资格条件设置是否与采购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是否构成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例如,一个普通的城市道路维修项目,却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三年承建过高速公路的业绩”,这就属于典型的资质要求与项目规模不匹配,涉嫌排斥竞争。
二、 构建多维度的审查内容框架:穿透式核查要点
资质审查绝非简单“看证”,而是一项需要穿透式核验的系统工程。审计监督应聚焦以下核心内容框架:
1.主体资格与基本合规性审查:这是基础门槛。需核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是否合法有效;核实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是否规范。尤其要关注投标人是否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采购网”等官方渠道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或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审计中可利用这些公开数据库进行批量比对,提高效率。
2.财务与纳税社保能力审查:用以评估投标人的持续经营和履约能力。通常要求提供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对于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可允许提供任意时段的财务报表或书面承诺。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则用于核实其依法经营的状况,公益类事业单位或自然人参与投标时,按规定可豁免提供。审计需关注证明文件的时效性、完整性与真实性,防止伪造或过期的材料蒙混过关。
3.专业技术与特定资格审查:这是确保项目质量的关键。审查投标人是否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对于建筑工程、特种设备等有法定资质要求的行业,必须严格核查其是否具备相应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资质或安全生产许可证等,并可通过住建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官方渠道核验资质真伪及状态。
4.业绩与经验真实性审查:业绩要求应与项目匹配。审计时需对投标文件中的业绩合同、中标通知书、验收证明等材料进行细致核验,关注关键信息(如项目规模、金额、时间、甲方盖章)的逻辑一致性。可利用公开招投标信息平台进行交叉验证,防范虚构业绩或“张冠李戴”。
三、 识别与防范常见的审查陷阱与风险点
精准把握关键点,意味着能敏锐识别审查环节中可能存在的“灰色地带”与风险。
1.“量身定制”的排斥性条款:除了前文提到的过高业绩要求,还包括设置歧视性的注册资本门槛(如远超行业平均水平)、限定特定行政区域或特定所有制形式的奖项、强制要求在当地设立分支机构或缴纳税收社保等。这些做法直接违反了《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中关于保障全国统一大市场、不得设置地方保护或所有制歧视条款的精神。
2.“移花接木”的挂靠与借资质:这是审计的难点与重点。一些不具备资质的企业或个人,通过支付管理费“挂靠”在有资质单位名下参与投标。审计线索包括:投标文件技术部分与实际施工团队能力不符;投标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的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人不一致;中标后的合同签订、资金流转、现场管理存在“两张皮”现象。利用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分析不同投标文件的技术方案相似度、IP或MAC地址一致性,是发现串通投标、挂靠围标线索的有效技术手段。
3.“化整为零”的规避招标行为:审计人员需警惕招标人将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通过拆解合同估算价(如将600万元工程拆为两个300万元合同)、不合理划分标段等方式,使其达不到法定招标规模标准,从而规避公开招标及严格的资质审查程序。这需要审计时对比项目立项、预算批复等原始文件与最终签订的合同,进行整体性分析。
四、 紧跟国家政策导向,更新审查思维
资质审查的实践需要与国家最新的政策法规同频共振。近年来,政策层面持续强调优化营商环境和公平竞争。
例如,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招标投标领域公平竞争审查规则》(2024年第16号令)明确要求,不得以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招标人自主权,不得要求经营主体在本地区设立分支机构、缴纳税收社保或取得本地区业绩奖项。这为审计监督判断资格条件设置是否“合理”提供了最新的、更高层级的政策依据。审计工作应超越对单个条款合规性的检查,提升到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的高度,来审视整个资格审查环节的设计与执行。
精准把握资质审查关键点,要求审计人员兼具法律、财务、工程和信息技术等多学科知识,建立从“形式审查”到“实质审查”、从“单点核查”到“系统分析”的立体化监督框架。唯有如此,才能筑牢招标采购活动的第一道安全防线,从源头上保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