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必须明确,资质申报中的“业绩”分为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主要指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的业绩)。关于其重复使用,规则清晰且严格:
1.同一项目,双重身份,各用一次:这是最基础的规则。同一个工程项目,可以同时作为企业业绩用于证明企业实力,以及作为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个人业绩用于证明其个人能力。但这并不意味着该项目可以无限次使用。例如,A电力公司的X项目,在申报资质时,可以作为A公司的企业业绩使用一次,同时也可以作为该项目技术负责人张三的个人业绩使用一次。之后,无论是A公司还是张三,再用X项目去申报其他资质,都将不被认可。
2.关键人员业绩,年度限用一次:这是近年来住建部政策收紧的重点。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关键人员的个人业绩,自用于某次资质申报之日起,一年内不能再被其他企业用于资质申报。这意味着,如果工程师李四将其主持完成的Y项目业绩用于甲公司的资质申请,那么在接下来的12个月内,该业绩无法再被乙公司用作李四的个人业绩来申请资质。此举旨在遏制“证书挂靠”和“业绩买卖”,确保人员与企业的真实劳动关系。
二、 政策依据与平台监管:数据等级是关键
上述规则的执行,高度依赖于全国统一的监管平台。根据住建部及地方主管部门的多份文件,资质申报的业绩认定已全面转向平台化、数据化。
平台要求:申请由住建部审批的资质,企业业绩须为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俗称“四库一平台”)上数据等级为A级的工程项目;个人业绩则需是平台上A级或B级的工程项目。自2024年起,用于资质申报的业绩原则上都要求录入该平台。
数据等级内涵:数据等级(如A级、B级)反映了项目信息在平台上的完整度和验证深度。等级越高,意味着项目的立项、施工许可、合同、竣工验收、主要人员等信息经过主管部门核验的程度越高,其真实性和有效性越强。一个项目能否用作有效业绩,除了满足资质标准的技术指标(如电压等级、线路长度等),其平台数据等级是否达标是先决条件。
动态核查与惩戒:主管部门会对主要人员社保频繁变更、业绩异常集中的企业进行动态核查。一旦发现使用虚假业绩或违规重复使用业绩,不仅会导致资质申请失败,已取得的资质也可能被撤销,企业还会被记入不良信用记录,面临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的限制。
三、 电力资质申请的具体应用与风险提示
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等资质的申请中,上述规则的具体应用如下:
技术负责人业绩:标准要求技术负责人(或注册建造师)主持完成过本类别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这“2项业绩”可以是相同类别和规模指标的,例如,完成两个同电压等级的输变电项目。但这2项业绩中的每一项,都必须符合上述“一次”原则。技术负责人必须确保其用于申报的业绩,在过去一年内没有在其他企业的资质申请中被使用过。
业绩规模与资质等级:值得注意的是,对于技术负责人个人业绩的考核,重点在于是否“主持完成过”相应类别的工程,而对完成项目的具体资质等级和规模通常不作硬性限制。这为技术人员积累有效业绩提供了相对灵活的空间。
高风险行为:
“借业绩”:试图将其他公司技术负责人的业绩“借”到自己公司名下使用,这直接违反人员年度限用一次的规定,在平台数据互联互通下极易被查实。
忽视平台数据:不提前规划业绩录入平台,或项目信息不完整导致数据等级不达标(如未能达到B级),将使宝贵的业绩在申报时变为无效信息。
人员频繁变动:注册建造师一年内变更注册单位2次及以上,其在资质审批中将不被认定为有效人员,其关联的业绩自然也无法使用。
四、 结论与务实建议
电力资质申请中的业绩绝非可以随意复用的“通用货币”。其使用遵循着严格的一次性、时效性和平台化规则。
对于电力建设企业,务实策略应是:
1.业绩规划前置:在承揽项目之初,就应考虑其未来作为资质业绩的可能性,并确保项目全过程资料规范、及时录入监管平台,争取达到较高的数据等级。
2.人员关系稳定:与核心技术人员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动关系,避免其证书和业绩在短期内被其他企业“消耗”,保障自身资质申报和升级的“弹药”充足。
3.吃透地方细则:在遵循国家统一政策的基础上,密切关注项目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的具体执行规定,因为部分业绩认定细节(如未录入全国平台业绩的确认方式)可能存在地方性要求。
归根结底,业绩重复使用的“红线”清晰,其政策本意是引导行业从“资源包装”走向“实力建设”。唯有扎实做好每一个工程,规范管理每一份档案,才能让业绩真正成为企业信用与能力的硬通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