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市作为浙江省管辖地区,建筑资质申报需严格遵循浙江省统一规定。业绩认定是企业资质申报的核心环节,直接关系到审批结果。以下从业绩提取系统、技术负责人要求、注意事项等方面说明标准规则,内容整合自浙江省官方文件及可信指南。所有操作需通过“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监管系统”)执行,确保业绩真实合规。
一、业绩提取系统与方法
业绩认定必须从“监管系统”新项目库中提取,分为省内和省外业绩两类:
省内业绩:需在系统中录入完整信息,由项目属地建设主管部门(如湖州市住建局)审核通过。具体要求如下:若项目基本信息、施工许可(房建/市政项目)、竣工验收、技术指标模块均达到A级且信息完整,可作为企业代表工程业绩使用。达到B级及以上且信息完整,可作为个人(如技术负责人)代表工程业绩使用。省外业绩:需在“监管系统”的省外业绩模块中提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的A级或B级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如竣工验收证明)。同样,A级完整信息可作为企业代表业绩,B级及以上可作为个人业绩。旧业绩处理:2025年1月1日前入库的业绩,需按新项目库要求补录信息并重新审核,否则无效。企业申报时需注意:业绩信息必须在“浙江省政务服务网”资质申报模块同步提取;若省外项目缺少备案证明,需提前联系项目所在地部门补办,避免延误。
二、技术负责人业绩要求
技术负责人的业绩认定需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最低等级标准。关键规则包括:
资质等级对应要求:例如,申请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时,技术负责人需主持完成过“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2项”。这意味着,业绩必须满足一级或二级资质的标准类别(如建筑工程类别中需涵盖层数、高度、建筑面积等指标中的两类各1项)。市政公用工程等专业资质,要求技术负责人完成7类指标中的2类(其中第1类必须1项)。通用要求:业绩不考核年限(如“近5年”限制),但必须为技术负责人本人主持完成的项目,并提供全过程证明(开工至竣工资料)。首次申报或更换技术负责人时,至少提交1个完整项目业绩;已有资质企业换人,新负责人业绩需符合现行标准。特殊情形:若技术负责人提交多个项目业绩但部分不达标(如未备案),仅符合标准的项目可被认定;企业需提前核对资料真实性。
三、业绩认定注意事项
避免常见错误以提高申报成功率:
业绩有效性规则:一项工程同时满足多项技术指标(如高度、跨度),仅计为1项业绩;超越企业资质承包范围的业绩无效(境外工程除外)。业绩时限要求“近5年”指自申报年度逆推(如2025年申报,需2020年1月1日后竣工项目);逾期业绩不予认可。项目负责人要求:业绩中项目负责人若存在非本企业建造师、资格不符或在多个项目兼职(2008年3月1日后承接工程),该业绩无效。施工总承包工程中,配套工程不可单独作为业绩,必须包括主体工程。其他要点:申报多个资质类别时,业绩需分别满足各类别标准;弄虚作假(如伪造竣工验收)将导致通报或撤销资质。湖州企业申报时,建议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提交材料前,使用“监管系统”预审功能自查业绩等级(A/B级),减少驳回风险。
湖州建筑资质申报的业绩认定以浙江省统一规则为准:省内业绩需系统A/B级审核,省外业绩需全国系统备案;技术负责人业绩必须对标资质等级标准,且资料完整真实。2025年新规实施后,企业应优先通过“监管系统”提取和补录业绩。提前准备材料(如施工许可、竣工验收证明),可参考官方指南:[浙江省住建厅文件](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U2MjY2MzQ0NA==&mid=2247514118&idx=2&sn=2609ccea6eed028dd67f8ffa0ddeaf7d) 或 [资质标准全文](https://ggzyfw.beijing.gov.cn/cmsbj/u/cms/cn.gov.bjggzyfw.www/202206/6599503033901.pdf)。遇具体问题可咨询湖州市住建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