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查依据与目的
湖南省工程监理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主要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开展。其核心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通过常态化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工程监理企业持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压实企业主体责任,从而保障建设工程质量与施工安全。
二、核查范围与对象
动态核查覆盖湖南省内所有从事工程监理活动的企业。核查对象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常规核查对象: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需组织对注册地在本地的、上一年度取得资质的企业按不低于5%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核查。
2.重点核查对象:对存在特定情形的企业实行重点监管,主要包括: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的企业、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反复投诉或并认定存在履职不到位的企业、资质申请时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企业、存在围标串标等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以及通过重组、合并、分立等方式在取得资质后短期内将资质转出的企业。对于不配合核查或限期整改不到位的企业,主管部门将在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标注“资质异常”并依法处理。
三、核查内容与标准
核查内容严格对照住建部颁布的企业资质标准及相关规范性文件执行,确保企业各项条件在资质有效期内持续达标。主要核查方面包括:
企业资产状况:核查企业上一年度或当期财务报表中的净资产是否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主要人员配备:通过“全国建筑市场公共服务监管平台”等系统,核对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关键岗位人员的数量、资格及在岗履职情况,确保与企业资质等级相匹配。市场行为与合规性: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恶意拖欠工资等违法违规行为。监理企业落实质量安全监理报告制度的情况也是监管重点,需按规定提交监理月报或急报,反映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重大危险源管控及工程实体质量安全状况。四、核查方式与程序
动态核查工作通常采取企业自查、网上核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闭环管理。
1.自查阶段:企业首先需依据资质标准进行自我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核查阶段: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通过信息化系统进行数据比对,并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实地核查内容包括查验证书原件、检查人员在岗情况、查看经营场所、查阅管理资料等。
3.考核记分管理:为强化监督人员履职,湖南省同步实施监督规范化动态考核记分制度。监督机构需将监督人员的季度考核等级、所监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因履职不到位导致不良社会影响等记分事项录入管理系统,以解决“不想管、不敢管、不会管”的问题。
五、结果应用与处理措施
核查结果直接与企业资质状态及行政处罚挂钩,形成了有效的威慑机制。
资质异常与撤回:对于核查不合格且逾期未整改或拒不配合核查的企业,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在监管平台上标注“资质异常”。企业可向所在地主管部门申请复核,复核合格则取消异常标注;否则将依法启动资质撤回程序。行政处罚裁量:对于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质的企业,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将面临警告、罚款乃至一定期限内禁止再次申请资质的处罚。湖南省住建厅制定了详细的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是否及时纠正、危害后果等因素,确定了从轻微到严重的不同处罚幅度。六、监督与保障机制
为确保动态核查的公正性与有效性,湖南省建立了多层级的监督保障机制。
监督机构自身考核: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总站会定期对市、县两级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进行监督资格动态核查,内容涵盖监督力量配备、履职质效、规范化考核落实情况等。压实考核责任:各市级监督机构被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制度执行,建立健全监督人员动态考核的监督机制,并对考核过程进行督导检查,坚决杜绝“重形式、走过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