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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总承包资质申报中的弄虚作假行为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2 08:4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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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弄虚作假的典型行为

1.伪造工程业绩

  • 使用虚假项目名称、虚构施工体量或伪造竣工验收文件,例如安徽杰隆公司虚构“经纬龙城二期3楼”项目业绩。
  • 篡改工程合同金额或施工范围,如永康市博安园林公司虚构13项市政工程业绩。
  • 2.提供虚假人员材料

  • 冒充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资历,或伪造职称证书、社保记录等。
  • 3.企业信息造假

  • 隐瞒行政处罚记录、安全事故或篡改企业净资产审计报告。
  • 二、法律处罚措施

    1.撤销行政许可

  • 一经查实,住建部门将撤销已取得的资质证书(如安徽荣源公司、永康博安公司被撤销总承包一级资质)。
  • 2.市场禁入限制

  • 自资质撤销之日起,3年内禁止再次申报该类别资质。
  • 3.经济处罚与刑事责任

  • 罚款:按《招标投标法》处中标金额5‰-10‰罚款,对责任人处单位罚款5%-10%的罚款。
  • 刑事责任:若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或构成诈骗罪,将移送司法机关。
  • 三、监管与举报机制

    1.跨部门协同核查

  • 住建部门可委托下级机关调查,铁路、水利等部门需配合提供虚假线索。
  • 2.信用惩戒

  • 弄虚作假企业列入信用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示(福建省每半年上报备案)。
  • 3.公众举报通道

  • 任何单位或个人可向住建部门实名举报,核查期为20个工作日。
  • 四、合规申报要点

    1.业绩真实性要求

  • 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需与住建平台备案信息一致,且项目经理签字真实。
  • 2.人员资质核查

  • 技术负责人需满足10年以上从业经历+高级职称(一级资质),且社保在申报企业连续缴纳满1年。
  • 3.企业资产证明

  • 净资产审计报告需由符合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杜绝虚报资本。
  • >典型案例警示:安徽新中际公司因虚构“聚兴大厦装饰工程”业绩,被撤销装修一级资质;涉事企业法定代表人将面临行业禁入及联合惩戒。

    建议企业通过省级住建部门官网(如[福建省住建厅](https://zjt.fujian.gov.cn/)查询最新资质标准,或咨询专业法律机构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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