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资质等级划分与标准要求
根据现行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已简化为一、二两个等级。对于建筑业企业,其二级资质标准有明确的人员配置要求:企业需拥有不少于5名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其中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财务负责人需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并配有统计人员;企业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二、资质证书的获取与换领
2.1 三级资质换领二级资质
持有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三级资质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安全生产许可证也在有效期内的建筑业企业,可以申请换领相同专业的二级资质证书。企业需通过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政务服务系统提交资质换证申请,审批端将核对企业基本信息和安全生产许可证信息。受理后,企业法定代表人需携带原三级纸质版证书至淮南市住建局窗口办理证书注销,随后审核换发二级证书。
2.2 证书原件遗失处理
若原三级资质证书原件丢失,企业需在省级报刊登报声明遗失,并携带报刊办理后续手续。
三、资质动态核查机制
3.1 核查依据与范围
淮南市住建局会定期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核查依据包括《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相关政策文件。核查范围涵盖在我市辖区范围内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建筑业施工企业、工程监理企业。
3.2 核查内容与方式
对建筑业施工企业,主要核查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是否满足相应资质标准要求;核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以及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是否满足要求。对工程监理企业,则主要核查注册人员是否符合相应类别资质标准要求。
企业需在规定日期前提交包括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以及技术负责人、注册人员、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近3个月社保缴纳清单等书面材料。
四、资质证书的使用规范
4.1 经营权限范围
取得《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的单位或个人,必须严格按照核定的资质等级和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严禁勘察设计、施工和建筑构件生产销售单位超越资质等级和核定的经营范围承包工程、销售建筑构件。
4.2 年度检查制度
实行企业年度资质检查制度,取得《资质证书》的单位或个人,其证书每年必须经原发证机关检查认证,并加盖年检专用章后,方可进入建设市场。未经年检的企业,一律不得进入建设市场承接工程。
4.3 外埠企业准入管理
外埠建筑施工企业进入淮南市建设市场,必须持当地建设市场主管部门和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以及本企业《资质证书》、《营业执照(副本)》等相关证件,并按规定办理跨地区施工的登记手续、领取《外地进淮施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五、行政审批系统与电子证照
自2022年12月20日起,淮南市已启用新版"淮南市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实现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等业务的线上办理,提升了行政审批效率。
六、监督管理与结果应用
对提供虚假资料或逾期不提交核查资料的企业,将直接认定其动态核查不合格。对不符合资质等级标准的企业,将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企业不得申请资质升级、增项,不能承揽新的工程。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将依法依规撤回其相应资质证书,或提请暂扣、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