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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分包经营协议中背靠背条款的效力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4 13:27:23

一、原则上有效的条件

1.意思自治与合法性

若条款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无欺诈、胁迫情形,且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民法典》第143条),则通常有效。尤其在平等商事主体间,此类条款被视为合理的风险分配机制,常见于建设工程分包领域。

2.行业惯例与合理风险转移

当条款符合行业交易习惯(如总包方与分包商约定以业主付款为前提),且未损害第三方利益时,法院倾向于认可其效力。

二、认定无效的法定情形

1.损害中小企业权益

大型企业利用优势地位与中小企业签订背靠背条款,将第三方付款风险转嫁至中小企业的,因违反《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及《民营经济促进法》(2025年施行),直接认定为无效。典型案例中,法院明确指出此类条款导致权利义务失衡,违背公平原则。

2.显失公平或违法

存在以下情形之一时无效:

  • 显失公平:利用对方危困状态、信息不对称等,导致风险分配极端不合理;
  • 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如规避支付义务);
  •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
  • 3.主合同无效的连带影响

    若资质分包协议本身无效(如违法转包),背靠背条款作为非独立争议解决条款,亦无效。

    三、司法实践中的裁判倾向

  • 支持有效案例:总包方与分包商均具备专业能力,条款表述清晰且无欺诈时,最高法曾认定有效(参考案例(2019)最高法民申762号)。
  • 倾向无效案例:中小企业无法掌控上游付款风险时,各地法院普遍以“有违公平”否定条款效力(如江海法院、重庆高院典型案例)。
  • 四、实务操作建议

    1.风险防范

  • 大型企业:避免滥用条款转嫁核心风险,需预留合理付款期限保障分包方权益。
  • 中小企业:签约时要求增加“最晚付款期限”或“发包方怠于追款时的代位权”等补充条款。
  • 2.证据留存

    主张条款有效的一方需证明:上游未付款非自身过错(如已积极追索);主张无效则需证明签约地位不平等或条款显失公平。

    >综上:背靠背条款效力取决于签约主体地位、条款公平性及合法性。2025年《民营经济促进法》施行后,对中小企业倾斜保护已成明确立法导向,相关协议需审慎设计条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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