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不少建筑企业朋友在咨询一级资质延期时安全员的配备与任职要求。这确实是个关键问题,因为随着《建筑施工企业、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规〔2025〕3号)等新规的落地,安全员的任职门槛与配置标准已发生了显著变化,直接关系到企业能否顺利通过延期审核。下面,我们就结合最新政策,拆解一下一级资质企业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时,其安全员必须满足的几个核心新要求。
一、 人员配置数量:“不少于”是硬性底线
最直观的变化是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即通常所说的“安全员”)的最低配备数量有了明确且强制的标准。根据新规,企业总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专职人员配备必须至少满足以下要求:
建筑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4人。
建筑施工专业承包一级资质企业:不少于3人。
这意味着,企业不能再凭“感觉”或过往经验配置安全管理人员,4人或3人是最低限度的“入场券”。值得注意的是,这个数量是针对企业总部机构的配备要求。如果企业设有分公司、区域公司,每个分支机构还应依据实际生产情况,额外配备不少于2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如果企业的施工活动涉及建筑起重机械,在上述总部配备基础上,还需至少增加1名机械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在计算总需求时,需综合考虑组织架构和业务特点。
二、 任职资格与证书:从“有证”到“持对证、持高证”
仅仅人数达标还不够,关键岗位人员的有了更严格、更细分的要求。这主要体现在证书类型和等级上:
1.安全员需持证上岗: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即常说的“C类证书”。此证书是安全员上岗的法定凭证。
2.证书等级有比例要求:新要求强调了对安全员专业能力层级的重视。对于人员队伍,不仅要求人人有证,还要求中级及以上C证人员数量不低于专职安全员总数的50%。这意味着,在一家一级总承包企业至少配备的4名安全员中,至少有2人必须持有中级或高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初级证书主要考核基础安全知识和实操技能,而中级证书增加了对危大工程专项管理、安全检查等更专业内容的要求,高级证书则侧重于安全管理体系、事故分析等综合能力。提高中高级人员比例,实质上是推动企业安全管理工作从“现场巡查”向“系统风险管控”升级。
3.安全总监的设置与高要求:对于特级、一级施工总承包和一级专业承包企业,新规明确“宜设置专职安全总监”。虽然措辞为“宜”,但在实际审核和行业最佳实践中,这已成为高水平企业的重要标志。安全总监的任职资格远高于普通安全员,必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具备中级及以上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取得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在本行业领域内从事安全管理工作满3年。安全总监的设置,是企业将安全生产提升到战略决策层的重要体现。
三、 能力与职责深化:从“操作监督”到“体系管理”
新规的深层逻辑是推动企业安全管理从“管行为”到“管体系”的转变。这对安全员个人的能力与职责提出了新内涵:
知识结构更新:安全员需要持续学习。C类证书有效期为三年,期间需完成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如不少于24学时/年)以维持证书有效性,学习记录将纳入档案作为延续考核依据。学习内容不仅包括法律法规更新,更涉及新的工艺、设备风险以及应急管理新知识。
责任关联强化:在项目层面,新规明确了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并要求其每月带班生产时间不少于当月施工时间的80%。这要求安全员必须更善于与项目负责人协同,将安全管理要求深度融入生产全过程,而非孤立地进行检查。
管理工具应用:中高级安全员被要求掌握如安全检查表编制应用、事故调查分析等系统化管理工具,这意味着安全员需要具备一定的数据分析、报告撰写和流程改进能力。
四、 合规要点与实操建议
综合以上变化,企业在准备一级资质延期时,针对安全员队伍应重点核查以下几点:
1.数量审计:核对企业总部及所有分支机构专职安全员名册,确保总人数和各类别(如机械类)人数符合新规最低标准。
2.证书审计:逐一核查每位在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是否在有效期内,并统计中、高级证书持有者的比例是否达到50%的硬性要求。计划设立安全总监岗位的企业,必须提前物色或培养符合“注安师+A证+3年经验”条件的人选。
3.档案管理:建立完善的个人培训档案,妥善保管继续教育记录、考核证书复印件等,确保在延期申报和日常检查中能随时提供完整证据链。
4.体系衔接:将安全员的配备、资格与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等管理体系文件相衔接,体现人员配置是支撑体系运行的核心要素。
一级资质延期中对安全员的要求,已从过去相对宽泛的“配备人员”转变为数量底线明确、资格等级清晰、核心岗位高配、能力持续更新的精细化管理模式。企业唯有主动适应这些“硬指标”,才能真正筑牢安全防线,保障资质延续与业务发展的平稳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