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内容。良好的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不仅能提升乡村生态环境质量,还能促进农村居民生活品质的提高,对实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具有重要意义。州住建局四项举措抓落实,持续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
一、科学规划,统筹安排。一是制定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博州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自治州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方案》,细化具体工作,落实责任主体,督促县(市)、乡镇、村庄以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为契机,对标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目标任务,进一步补齐短板弱项,确保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二是按照《关于做好2025年自治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建立指标完成情况台账,及时将县市每月填报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情况汇总上报自治区住建厅,同时对随意倾倒、堆放、在运输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农村生活垃圾等方面进行排查,坚决防止农村生活垃圾乱堆乱放,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二、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目前,采取垃圾填埋场处理12个,采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7个。博乐市所有乡镇生活垃圾运至博乐市海创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焚烧处置。精河县精河镇、茫丁乡、八家户农场、阿合其农场,温泉县扎勒木特乡、博格达尔镇、塔秀乡运至邻近生活垃圾场填埋处理,实现了全州所有乡(镇、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全覆盖。
三、持续开展“三清”工作。严格按照“乡(镇、场)不漏村、村不漏巷、巷不漏户的”要求,齐抓共管,加强管控,重点清理整治房前屋后、背街小巷区域的脏乱差问题,将清垃圾、清杂物、清卫生死角工作延伸到最末端,确保村庄卫生干净整洁。
四、强化宣传,广泛发动。通过微信、文化活动、村民大会等形式,广泛宣传农村生活垃圾专项治理,引导广大群众养成不乱倒乱扔生产生活垃圾、不随意堆放柴草,清理整治房前屋后、庭院等良好卫生习惯,形成了“美丽家园人人共建、优美环境人人共享”的浓厚氛围,为博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提供了基础。
目前,全州辖22个乡镇场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的村数量242个,已建成乡镇垃圾填埋场12个(博乐市4座,精河县3座,温泉县5座),在全疆率先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填埋场全覆盖;积极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处理体系建设,配齐垃圾收集设施,提高农村生活垃圾的收集、处理能力,共配备农村垃圾收运车46辆、垃圾运输车辆30辆;配备农村垃圾桶、果皮箱、垃圾船3579个;配备村保洁员414个。农村生活垃圾年产生量6.957万吨,进入焚烧处理厂的垃圾2.89万吨,进入卫生填埋场的垃圾4.067万吨,垃圾处理率100%。各县(市)积极推进垃圾回收资源化利用,投资2亿元建成海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营运以来共处理54.5万吨垃圾,发电量2.05亿千瓦时,上网电量1.71亿千瓦时,其中2025年处理量10.43万吨,发电量4649.48万千瓦时,上网电量3856.49万千瓦时。该项目的建成为博州垃圾分类提供了终端处理基础条件。博乐市所有乡镇场已将生活垃圾集中焚烧处置,实现博乐市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体系全覆盖。已建成垃圾中转站5座(博乐市1座、阿拉山口市1座、精河县1座、温泉县2座),设计日处理能力600吨,实际日处理生活垃圾约320吨。其中:博乐市,阿拉山口市生活垃圾中转站,项目已完工,分别于2020年、2024年已运行。精河县城区生活垃圾中转站目前项目已完工,开始试运行。温泉县新建生活垃圾中转站2座,分别为博格达尔镇、哈日布呼镇生活垃圾中转站,目前项目已完工,尚未运行。
审核人:周桂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