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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物业管理资质等级审查程序及要求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6 08:1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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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评价管理主体与依据

1.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建设局统筹全市评价管理,区住建部门负责辖区内信息采集与认定,街道办协助相关工作。评价体系依据《深圳市物业服务评价管理办法》(2021年发布)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2020年修订)构建。

2.评价对象

覆盖在本市开展服务的物业服务企业及项目负责人。

二、信息采集与分类

物业服务信息分为三类:

  • 基础信息:企业注册信息、项目备案等法定内容;
  • 良好信息:行业表彰、创新服务等正向记录;
  • 不良信息:包括行政处罚(如消防违规)及其他失信行为(如合同违约)。
  • 信息通过全市统一的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动态采集并公开。

    三、评价方式与流程

    1.量化计分机制

    根据信息类型赋予分值,良好信息加分,不良信息扣分,实时生成企业信用评分。

    2.分级分类监管

    信用评分对应A/B/C/D四个等级,直接影响监管频率及项目投标资格:

  • A级企业:减少检查频次,优先推荐参与招投标;
  • D级企业:列入重点监管名单,限制承接新项目。
  • 四、替代传统资质要求的行为标准

    虽国家已取消资质审批,但企业能力仍通过以下维度评估:

    1.专业团队配置

    项目管理需配备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人员(如工程师、物业管理员)。

    2.服务规模与质量

    参考历史管理项目面积(如一级企业需管理多层住宅200万㎡以上)及业主满意度评价。

    五、持续监管要求

    1.年度报告与检查

    企业需定期更新平台信息,接受住建部门抽查,未及时报送或信息不实将扣减信用分。

    2.违规处理

    对严重失信企业,住建部门可公开警示、限制市场准入,直至清出行业。

    >提示:企业可通过深圳住建局官网“物业管理信息平台”实时查询信用状态及政策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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