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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投标超范围委托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3-05-08 12:07:02

政府力求提高招投标超范围委托的透明度和公平性。近年来,随着招投标超范围委托业务的发展,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完善。依据《招投标法》和《企事业单位招标投标活动监督管理办法》,招投标超范围委托主要适用于以下情况:一是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采购政策规定的公共利益服务项目;二是有预算拨款依据的,且与政府采购菜单不存在明显冲突的物品或服务(具体范围可以参照有关采购规章);三是政府采购风险可控的部分服务项目,如技术服务类等;四是该委托超范围的采购行为具有时效性、突发性、技术复杂性等特性;五是采购对象和采购项目不由一个采购单位控制或者多个采购单位因运行效率不及时无法同步运行等等。

关于招投标超范围委托,政府应该设计有效的审查程序,确保该项目能够全面准确地反映财政和施工期限的实际要求。同时,应当重视竞争性程序,避免中选单位与采购项目的相关性,以确保公平、公正的采购结果。另外,应该加强与采购单位的沟通,确保其了解业务的性质和范围,并通过实施有效的监督制度保障,以确保采购结果有效地反映投标人的实力。此外,招投标超范围委托还需要严格完善有关文件和流程,使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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