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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监理资质何时取消?改革政策分几步走?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02 09:0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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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这个问题,核心文件是《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根据该通知的部署,全国范围内取消“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的正式实施时间是2021年7月1日。这意味着,自2021年7月1日起,各级人防主管部门不再受理新的人防工程监理资质申请,也不再进行原有的资质认定工作。

那么,改革政策具体是如何推进的?我们可以将其理解为“一步立法,分步落地与衔接”的过程,主要分为以下几个关键步骤:

第一步:顶层设计与全国性政策出台(2021年6月)

2021年6月,国务院正式印发国发〔2021〕7号文,明确将“人民防空工程监理甲、乙、丙级资质认定”列为在全国范围内直接取消审批的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之一。文件规定,取消该项专门资质后,相关企业只需“取得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认定的工程监理企业相应资质即可开展人民防空工程监理”。这从国家层面确立了改革的总体原则和时间表。

第二步:地方停止办理与业务衔接(2021年7月1日起)

在国家统一部署下,各省级人防办迅速响应。例如,多个省份在2021年6月底即印发通知,明确自2021年7月1日起,停止办理人防工程监理乙级、丙级资质的认定工作。对于已提交但尚未办结的申请,予以终止办理。这标志着执行了多年的人防监理专项资质行政许可制度在实际操作层面正式退出。

第三步:旧规章废止与监管重心转移(2021年7月后)

随着新规实施,原有的专门针对人防监理资质的规范性文件自然失效或被明文废止。例如,山东省人防办在2022年初发布通知,明确废止了包含《人防工程和其他人防防护设施监理乙(丙)级资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办法》在内的6个相关规范性文件。此举旨在清理与改革精神不符的旧制度,确保政策统一。

更重要的是,监管模式发生了根本性转变。资质取消不等于监管放松,而是从过去的“重资质审批”转向“重事中事后监管”。监管重点放在了企业实际执业能力、工程质量和信用体系上。例如,部分地区加强了对监理单位专业人员配备、监理细则制定、关键节点旁站(如人防门框安装)以及防护设备进场检查等方面的质量行为管控。

第四步:现有资质的过渡与消化

对于改革前已取得人防监理资质的企业,其在有效期内仍可按规定使用,但随着资质认定工作的停止,这些证书将不再续期,最终全面被住建部门颁发的相应工程监理资质所取代。行业监管全面纳入建设工程监理的统一管理体系。

总结一下关键时间线与要点:

政策生效日:2021年7月1日。

核心变化:取消人防监理甲、乙、丙级专项资质认定。

新准入条件:持有住建部门认定的相应工程监理资质即可承接人防工程监理业务。

监管新方向:强化过程质量管控、人员能力要求和企业信用评价。

这场改革是国务院“证照分离”改革在工程建设领域的具体体现,旨在降低制度易成本,打破行业壁垒,激发市场活力。对于监理企业而言,意味着准入门槛的形式简化,但同时对自身的专业技术能力、质量管理水平和市场信誉提出了更高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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