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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湘潭市2026年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考核报名的通知

建管家 城市资讯 来源 2026-03-05 09:03:10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南省住建厅《关于全省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建建函〔2024〕132号)要求,为做好我市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工作,根据湖南省住建厅统一部署,决定组织湘潭市2026年第一季度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现将考核报名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对象

湘潭市建筑施工企业A、B、C三类人员。

二、报名时间

2026年3月4日—3月9日。

三、审核资料时间和地点

2026年3月11日—3月12日,在湖南省“安管人员”考核湘潭考点(湘潭高新区力合科创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5号楼225室)审核原件。

四、审核要求

请申报企业在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报名后,携带报名表或报名凭证和报考人员相关证件原件、劳动合同(含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证明)等资料前来审核。

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网查证明(毕业满两年)、职称证原件(劳务企业放宽要求可提供建筑行业颁发的技能岗位证书)、企业建筑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确立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等);

项目负责人B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注册建造师证、企业建筑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确立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等);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1.C2.C3证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中专(含高中、中技、职高)及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及网查证明(毕业满两年)、企业建筑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与所在企业确立的劳动关系证明(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或工资流水等);

五、培训及管理能力考核时间

本次培训在资格审查后采用线上学习和模拟答题的方式。报考人员在参加知识考核前需按要求参加管理能力考核,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前,将照片以及视频发送至邮箱:YCWRFZGZZbgs@163.com(照片及视频需备注姓名+攀爬塔吊、安全带等内容)。

六、知识考核时间和地点

暂定于2023年3月28—29日(具体以准考证为准)。

七、考核形式及考核安排

(一)考核形式: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包括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和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采取视频及图片模拟现场等方式。所有报考人员采用图片模拟现场的方式进行安全生产管理能力考核。报考C1、C3类岗位人员,由企业自行组织攀爬塔吊及起重机械隐患识别考核,并在管理能力考核当天提供视频佐证资料,管理能力考核合格的报考人员方可参加安全生产知识考核。

(三)安全生产知识考核采取计算机网络闭卷考试,答题时间90分钟,题型均为客观题(含文字、图片和视频题)。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和准考证进入考核点考场,登录全省统一系统参加考核,系统自动组卷,交卷后当场自动显示成绩,考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

八、报名方式

(一)建筑企业登录湖南省智慧住建云-公共服务平台(http://gcxm.hunanjs.gov.cn/),点击“工程项目动态监管”进入登录界面,点击“安管人员考核”报名。

(二)资格审核及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请于知识考核前登录平台查询考试安排并打印准考证,考核不收取考核费用。

(三)请各单位和个人提前准备好参考人员名单及正确信息,不得虚报考试信息,不得重复报考。请确保报名信息准确无误,特别是身份证号、姓名、申报岗位、单位名称、社保资料等,如有错误无法修改任何信息。报考成功后,无特殊原因不得缺考。

九、工作要求

(一)考核要求

1.市住建局组织工作人员负责报考人员资格审核及监考工作的组织实施,记录存在违纪行为的考核人员并上报。

2.考点负责组织人员在知识考核前的设备调试、场地布置等准备工作。

3.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并及时上报。

(二)企业注意事项

1.组织本企业参考人员认真参加线上培训及管理能力考核,切实提高报考人员能力和考核通过率,报考C1、C3类岗位人员需在管理能力考核前由企业组织进行攀爬塔吊及起重机械隐患识别考核,并准备相关视频、图片等佐证资料。

2.考核题库文字试题在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 htttp://zjt.hunan.gov.cn/,点击“个人办事”专栏中“信息查询”—“下载专区”可链接下载,也可在报名后从考点线上培训中获取。

3.确保资格审核资料真实有效。

(三)纪律要求

1.参考人员应严格遵守考试相关制度,避免缺考和违纪情况的发生,无故缺考或考场违纪的个人两年内严禁报名参考。

2.考点要确保考核工作高效有序、公正透明,不得串通企业、考生徇私舞弊,严肃考场纪律,考核工作全过程留痕,确保可回溯。

3.市住建局负责组织巡考人员及纪检监察部门对全过程进行巡考、监督。

十、其他事项

考核地址:湖南省“安管人员”考核湘潭考点(湘潭高新区力合科创长株潭科技创新领航基地5号楼218室)。

管理能力考核咨询:0731—58227704

考场服务咨询:0731—55551268

湘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3月3日

 

原文地址:http://xtjs.xiangtan.gov.cn/6512/6518/6528/content_142029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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