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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资质承包的保证金制度及退还流程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16 19:51:42

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旨在预防和化解欠薪问题,保障农民工工资权益,主要依据《广州市建设领域施工企业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办法》(穗人社规字〔2023〕1号)及相关规定。该制度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按规定缴存专项资金,用于支付拖欠工资。以下从保证金制度和退还流程两方面详细说明,综合可信度高的要求(如、、)进行阐述。

保证金制度

施工总承包单位(包括工程总包企业和专业分包企业)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务、园林绿化等工程新建、扩建或改建活动时,必须遵守此制度。

  • 缴纳对象与范围:适用于施工总承包单位(含直接承包建设单位发包工程的专业承包企业),建设单位(业主)也需配合监管。
  • 缴纳比例与限额: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2%计算缴纳。企业资质等级对应最高限额:特级或一级施工企业不超过200万元;二级不超过150万元;三级不超过50万元。若单位在广州市有多个在建工程,比例可下浮至最低0.5%,但不得低于该下限。
  • 缴纳方式与时间:可选择银行专用账户现金缴存,或以银行保函、工程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保函等方式替代。缴纳时限为取得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无需施工许可证的工程,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
  • 监管机构:各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业务办理,住建、交通、水务等建设主管部门在核发施工许可证时需告知单位依法办理。
  • 为帮助您更全面了解制度细节,以下提供扩展资源:

    退还流程

    保证金主要用于支付拖欠工资,退还流程集中在欠薪事件处理中,而非工程正常结束时自动退还。施工总承包单位拖欠工资且拒不履行清偿义务时,启动提取程序。

  • 启动条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作出责令限期清偿或先行清偿的行政处理决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到期拒不履行。
  • 提取申请与审核:施工企业需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算出拖欠工资数额后2个工作日内,向工程所在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申请提取保证金。行政部门审核后,在2个工作日内签发《退还(提取)工人工资支付保证金通知书》,通知企业和开户银行。
  • 资金支付:企业凭通知书到银行提取资金,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监督下,通过银行转账方式支付给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本人。银行、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需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 不足额处理:若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以支付全部欠薪,按比例发放(公式:发放工资 = 应发工资 × (工资保证金 / 欠薪总额)。剩余未发部分,引导工人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 此流程强调行政监督与快速响应,确保农民工权益。如需动态了解操作实例,可参考以下视频内容:

    以上内容综合官方最新规定,确保信息准确可靠。若需进一步查询政策原文,可访问:[广州市人社局通知](https://rsj.gz.gov.cn/gkmlpt/content/8/8808/mpost_8808514.html) 或 [常见问题解答](https://rsj.gz.gov.cn/zmhd/cjwt/ldbz/content/post_1002799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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