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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设计施工资质动态考核的实施细则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3-31 12:08:17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设计、施工企业资质动态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湛江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设计、施工活动的企业资质动态考核管理。

第三条动态考核遵循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分级分类原则,实行信息化监测与实地核查相结合的监管模式。

第二章 考核内容与指标

第四条考核内容包括:

1.资质条件维护情况:企业注册人员、技术装备、净资产等是否持续符合资质标准要求;

2.项目绩效表现:近三年完工项目的质量安全检查结果、竣工验收合格率、获奖情况及事故记录;

3.市场行为规范:是否存在转包、违法分包、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

4.诚信体系建设:合同履约率、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行政处罚记录及行业通报批评次数。

第五条考核采用百分制评分体系,其中:

  • 资质维护(30分)
  • 项目质量(40分)
  • 市场行为(20分)
  • 社会责任(10分)
  • 第三章 考核程序

    第六条考核周期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企业需于次年3月底前通过“湛江市建筑市场监管平台”提交自查报告。

    第七条市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资料审查与现场抽查,重点核查:

  • 注册人员社保缴纳凭证
  • 主要工程项目档案
  • 财务审计报告
  • 行政处罚决定书等证明文件
  •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A级(优秀)、B级(合格)、C级(基本合格)、D级(不合格)四档,并于每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示。

    第四章 结果应用

    第九条对考核等级为A级的企业,实施以下激励措施:

  • 优先推荐参与国有投资工程项目
  • 简化资质延续、升级办理流程
  • 减免日常监督检查频次
  • 第十条对考核等级为D级的企业,采取以下处置措施:

  • 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期间暂停承接新项目
  • 列入重点监管名单,每季度开展专项检查
  • 情节严重的依法启动资质撤销程序
  •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一条企业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第十二条本细则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由湛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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