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各有关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建筑市场活力,现就简化二级施工资质(包括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审批流程,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行全程网办与告知承诺制审批
自2025年12月20日起,本省二级施工资质的核定、延续、变更等事项实行“全程网办、一网通办”。企业申请资质时,可登录省级政务服务网或智慧住建云平台,在线填报《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并签署《资质核准告知承诺书》。审批部门在受理环节将不再要求企业提供人员身份证、职称证书、劳动合同及企业资质证书等纸质证明材料,改由企业承诺相关事项的真实性,从而实现申请材料的“大瘦身”。此举旨在简化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服务。
二、优化审批流程与明确办理时限
资质审批流程全面优化,主要包括以下环节:
1.申请:企业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在线提交申请及承诺书。
2.受理与审批:审批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对企业工商注册信息,并对申报内容进行程序性审查,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对于符合要求的企业,直接核发资质电子证书;需要补充材料或核查的,将一次性告知企业。
3.公示与发证: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或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企业即可在平台下载电子资质证书,其法律效力与纸质证书相同。
三、强化业绩认定与动态核查
企业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代表工程业绩是资质审查的核心内容。申请二级施工资质时,其用于申报的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原则上应已录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且数据等级需达到B级以上(至少体现竣工验收信息),方能作为有效业绩认定。对于暂未录入平台但确属真实的业绩,可由业绩项目所在地市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查并出具证明后予以认可。各级主管部门将加强资质批后动态监管,运用信息化手段对企业的注册人员、技术指标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核查。经核查发现企业不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将责令限期整改,在整改完成前,企业将受到相应业务限制。
四、明确监管责任与违规惩处
企业对提交所有材料和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在审批或监管中,一旦发现企业存在提供虚假材料、伪造业绩信息等失信行为,审批部门将依法撤销其相应资质,并自撤销之日起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资质。对于利用虚假承诺、虚构从业经历骗取资质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并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与行政审批部门需协同配合,加强对告知承诺事项的事中事后监管,确保审批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
五、其他事项
本通知未尽的资质审批管理要求,继续按照国家现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配套文件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各企业在资质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所在地省级主管部门咨询反馈。
特此通知。
(发文单位盖章)
2025年12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