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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建筑资质分立后如何进行合同管理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4-06 20: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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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分立协议明确权责

1.债务分割条款

在分立协议中须清晰界定原公司与新主体的债权债务归属,特别是项目履约责任(如未完工工程的款项结算、质量保证等),避免责任推诿。

2.资质继承约定

明确分立后资质证书的持有人,确保新公司具备合法承接在建项目的资格,并同步办理住建部门资质变更登记。

📢 二、履行法定告知义务

1.债权人通知

自分立决议作出10日内书面通知所有债权人,30日内在省级以上报纸公告,保留送达凭证及公告原件备查。

2.政府备案

向南京住建部门提交分立协议、债务处置方案等文件备案,同步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平台”更新企业信息。

️三、在建项目合同衔接

1.合同主体变更

  • 与建设单位签订三方补充协议,将项目履约主体变更为新公司,明确权利义务转移范围。
  • 涉及联合体项目的,需重新评估合同有效性(联合体项目不可作为业绩继承)。
  • 2.分包合同管理

    重新审核劳务分包、材料采购等合同,确保签约主体与资质主体一致,避免无效合同风险。

    四、风险防控机制

    1.债务隔离

    设立共管账户或保证金(建议合同金额5%-10%)处理潜在债务纠纷。

    2.人员合规性

    确保技术负责人、注册建造师等核心人员随资质同步转移至新公司,满足“四库一平台”人员备案要求。

    3.证书同步更新

    分立完成后6个月内完成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逾期将影响投标资格。

    南京本地特别要求

  • 属地化监管:外地企业分立后需在南京设立实体办公场所,并向市建委提交分支机构备案材料。
  • 信用管理:分立企业需重新参与南京市建筑市场主体信用评价,信用等级影响招投标权限。
  • >关键提示:根据《南京市建筑市场管理若干规定》第289号令,分立后企业需定期报送合同履行台账,拒不报送将纳入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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