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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宿迁市发布我市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监理企业资质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09-07 15:14:17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63535.jpg

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各开发区、新区、园区建设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监理行业监管,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调整工程监理企业甲级资质标准注册人员指标的通知》(建办市〔2018〕61号)的要求,我局于2023年8月15日至8月25日,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对本市监理企业的注册人员进行逐一核查,发现注册人员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监理企业62家,涉及资质129项,其中甲级资质4项,乙级资质123项,丙级资质2项,包括:工程监理房屋建筑工程专业58项,工程监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55项,工程监理电力工程专业9项,工程监理机电安装工程专业3项,工程监理通信工程专业1项,工程监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2项,工程监理化工石油工程专业1项(见附件1)。

上述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监理企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45天内根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第158号令)的要求完成整改(见附件2)。

整改期届满前,经整改达标的企业须提交整改报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国家注册执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及社保证明报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验证,请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整改期结束后5日内将辖区内整改验证情况、企业整改材料报市住建局。

整改期满后,注册人员仍未达到该监理企业资质标准条件的,我局将依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将注册人员未达到资质标准的监理企业上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联系电话:84387352。

附件:1.不符合资质标准条件的监理企业资质

2.责令整改通知书

宿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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