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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城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关于印发《宣城市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建管家 建工头条 来源 2023-09-12 09:54:13

https://jian-housekeeper.oss-cn-beijing.aliyuncs.com/news/bannerImage/64279.jpg

各县(市、区)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扎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开展,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皖建质安〔2023〕3号)等文件精神,现将《宣城市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23年9月5日

抄报: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

宣城市2023年建设工程“质量月”

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安徽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进一步提高全市工程质量水平,扎实推进全市住建系统2023年“质量月”活动开展,根据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全市建设工程“质量月”活动的通知》(皖建质安〔2023〕3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质量提升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树牢“质量第一”意识,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保障体系,加强行业监管,提升质量水平,以住宅工程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努力构建政府重视质量、企业追求质量、社会崇尚质量的良好氛围,为全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筑牢质量安全底线。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增强质量意识 推进高质量发展

——“为老百姓造好房子!”

(二)活动时间:2023年9月

三、组织领导

为深入推进建设工程“质量月”各项活动开展,确保取得实效,成立以站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和总体调度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赵 辉

副组长:葛 晨、阚志远、肖仁胜

成 员:谢荣娇、吕蓉、吕永桃、曹叶成、易怀印、唐奇、黄勇、刘毓、汪翔、周浩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质量月”活动的组织、发动、协调和宣传报道等各方面工作。

四、活动内容

(一)广泛宣传,树立高质量发展理念

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工程建设参建各方责任主体,要围绕活动主题,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质量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省、市的决策部署,增强质量意识,加大对建设工程质量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典型案例等内容的宣传,通过印发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标语、设置工程质量专题宣传专栏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大力营造“质量月”活动气氛,提升一线作业人员参与感。

(二)深入学习,开展多形式交流培训

1.组织召开相关会议。组织召开全市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会议,宣贯“质量月”精神,部署相关重点工作。组织召开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工作会议,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研讨修订的实施方案。

2.组织检测行业观摩。选择1家在信息化管理、智能化检测、绿色低碳等方面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检测机构在行业内进行示范观摩。通过观摩展示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情况,发挥其对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引擎功能和辐射带动作用,促进检测行业有序健康发展。

3.开展标准规范宣贯培训。聘请专家进行标准规范宣贯培训,翻印发放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验收规程》、《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指导广大建筑业企业加强对标准内容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企业质量意识、标准意识,促进工程质量水平稳步提升。

(三)完善制度,强化工程质量监管

1.强化预拌混凝土质量管理。拟印发制度文件,严禁使用无资质预拌混凝土生产企业供应混凝土,全面排查预拌混凝土供应合同,规范预拌混凝土生产经营活动,严格施工现场混凝土施工浇筑和见证取样管理,加强房屋建筑工程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2.深入推进落实业主开放日制度。编印《住宅工程业主质量查看要点指南》,明确广大业主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各方责任主体和业主的交流。组织开展业主开放日观摩活动,规范业主开放日活动各阶段开放内容及流程,指导业主开放日活动更好开展。

3.全面推广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修订并印发《宣城市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实施方案》,全面推进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工作,健全住宅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体系。谋划搭建投保项目质量问题“码上”投诉程序,完善住宅工程质量责任保险试点工作信息化监管。

(四)严格检查,提升工程质量品质

1.开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结合第三季度全市建设监督检查,开展工程质量专项检查,重点检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情况,落实安徽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试行)》、《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技术规程》实施情况,预拌混凝土使用质量管控情况,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分户验收制度落实情况,对原材料、实体质量开展监督抽测,严格落实项目参建各方主体责任,保障工程质量。

2.开展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根据《安徽省建筑工程质量评价标准(试行)》和市评价试点方案,按照质量监管评价、施工质量评价、用户满意度评价三方面,开展我市建筑工程质量评价试点工作,以期进一步压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责任,提高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水平,推动我市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五、活动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组织。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企业要高度重视,加强沟通、精心组织,结合单位实际,明确活动目标,认真组织落实,提升企业参与度,多角度、全方位开展系列活动,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

(二)创新形式,确保实效。要聚焦工程质量领域的热点问题和共性通病,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突出质量问题,从群众需要出发,为群众办实事,让人民群众享受“质量月”的成果。

(三)梳理总结,及时报送。各县(市、区)质量监督机构要积极组织开展好属地“质量月”相关工作,于9月27日前书面报送活动总结至市质监站(联系人:周浩,联系电话:2616507,邮箱:1216024364@qq.com )

 

原文地址:https://zjj.xuancheng.gov.cn/News/show/15055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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