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是深圳市政府颁布的一项关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规范性条例。该条例主要是为了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保证公平竞争,维护招标投标的合法权益。以下是该条例的主要内容。
1、前言
本章节主要介绍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制定目的、适用范围和定义。
2、招标投标的主体
本章节主要介绍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主体包括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等,并规定它们应当遵循的基本要求。
3、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章节主要规定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编制和公告的要求,包括招标文件应当包括哪些内容、投标人应当如何编制投标文件等。
4、招标投标的流程和方式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流程和方式,规定了招标文件公告的方式、投标人报名的方法、资格预审、招标文件的公开、开标等全过程需要遵循的规则。
5、招标投标的评审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评审,规定了评审委员会的组成、评审标准、评审程序、评审结果公示等。
6、履行合同和质量监督
本章节主要规定了中标人应该怎样履行合同、如何进行质量监督,并明确了在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的相关法律法规。
7、诚信记录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对不符合诚信要求的投标人和中标人将如何进行名单公示和约束处理,并对不遵守招标投标规定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
7、监督和管理
本章节主要介绍了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人、投标人等需要遵循的监督和管理规定,从而保证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规范性和公正性。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条例的出台,对规范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行为、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
1、招标篇
在招标篇中,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了工程建设项目的招标方式、范围以及相应的文件要求等,以确保招标过程的公正、透明和合规。其中,文件要求主要包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技术标准、评标办法和招标答疑记录表等。
2、投标篇
投标篇主要包括投标文件的组成和要求、担保方式、投标有效期、投标价的组成和调整、以及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等。该条例严格规定了投标文件必须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逐项填写、签署并加盖公章等,并同时要求投标人需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提交到规定的地点,确保招标投标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评标篇
评标篇主要规定了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方法和标准等。其中,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应当由工程建设的业主代表、专业技术人员、建设单位代表、财务人员和监理单位代表组成,并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过程的监督和管理。该条例同时规定了评标过程中保密、公正、透明等方面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项目的评标工作得到公正、合规的进行。
4、合同篇
合同篇主要包括合同的签订、备案、履行和变更等方面规定。其中,建设单位和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对合同的条款、标的范围、技术标准、工期和费用等进行详细的协商和确认,并依据条例规定进行备案。合同履行期间,双方需遵守合同的各项约定和规定,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合同工作内容。如需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必须在合同规定的变更条件和程序下进行变更。
5、其他篇
该条例还规定了建设单位和招标投标人应当遵守的诚信原则、对投诉和违法行为的处理、违约责任等内容。
深圳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实施条例的实施,对促进建设工程市场健康发展和提高工程建设的质量和效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