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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总承包招标-房建 江苏省

数据来源: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0-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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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已由 盐城市盐南高新区经济发展和科学技术局以盐南经科审[2020]3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EPC(标段)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位于盐南高新区,东至戴庄路、南至阅海路、西至人民路、北至海洋路。2.1.2建设规模: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将建设医疗综合楼、核医学楼、研学综合楼、特需住院楼、医疗综合体、健康产业综合体、地下室、地下通道、连廊等。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3626平方米,净用地面积106016㎡(扣除河道面积后),建筑面积为501003.95㎡,其中地上建筑面积316542.85㎡,地下建筑面积184461.1㎡,床位数1500床。(最终以建设单位审定的初步设计成果为准)2.1.3合同估算价:总造价约26亿元。2.1.4工期要求:总工期要求:930日历天(含节假日等法定假日时间)。设计开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施工开工日期: 2020 年 10 月,工程竣工日期:2023年 4 月2020年12月31日力争局部地下室负一层顶板施工完成。中标人须无条件确保按规定的工期完成所有工作内容,确保建筑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2.1.5 质量要求: 合同约定的标准、设计图纸、设计文件中的技术数据和技术条件是工程材料设备采购、施工质量及建筑物竣工验收质量的依据,所有工程设计、采购、施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须达到国家合格标准。(1)设计质量标准:所有工程设计(含装配式建筑结构专项设计)等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江苏省、盐城市及江苏省盐南高新区有关要求,并参照《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装配式建筑发展的通知》盐住建科研【2019】8号文等文件要求执行,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2)施工质量标准及目标:① 符合现行国家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要求,质量标准达国家“合格”标准;绿化工程竣工后一年成活率达98%,绿化二年成活率达100%,如成活率不足的,由中标人无条件补植到位(补植养护期需满足三年要求,并确保成活),绿化养护期三年(绿化养护期Ⅰ类养护)。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构配件等)采购质量需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100%。② 质量目标:确保医疗综合楼达到“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国家优质工程奖)”。2.2招标范围:本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包含但不限于盐城市第一人民医院二期及医疗综合体工程总承包的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2.2.1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组团一:医疗区〔包括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特需住院楼、高压氧舱、液氧站、停机坪、其他零星工程(衰变池、污水处理站地面控制中心、成品门卫、楼梯间出地面等)、其他构筑物(化粪池、雨水回收利用设施、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储油罐)等〕、组团二:医疗综合体、组团三:健康产业综合体的桩基、基坑支护、建筑、安装、装饰(含所有的装修)、幕墙、智能化、地下人防、广场、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管网、景观绿化、消防、通信、供气、照明、亮化、机电安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室外配套、连廊(含红线外与阅海路南侧医院的连廊)、能源站(含输入、输出系统)、地下室(含红线外与阅海路南侧医院的地下通道)等及其他分项工程(不含10KV供电外线电源、10KV开闭所和10KV变电所(高压配电房)供电设计)的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图审报审及设计交底、施工过程中设计技术跟踪服务、BIM设计服务及技术应用、绿色建筑二星标识咨询、设计、申报及伴随服务等。一切有关本项目的设计及施工图深化设计,并完成本工程所有审图过程中相关资料及对应的工程范围内的相关设计及施工图变更设计,招标人保留对设计范围调整的权利。(注: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2.2 本项目所有材料及设备(不含医疗器械、办公家具、医疗设备等)的采购、安装及调试。(注: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    2.2.3施工总承包: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范围组团一(医疗区):(包括医疗综合楼、研学综合楼、核医学楼、特需住院楼、高压氧舱、液氧站、停机坪、其他零星工程(衰变池、污水处理站地面控制中心、成品门卫、楼梯间出地面)、其他构筑物(化粪池、雨水回收利用设施、污水处理站、地埋式储油罐)等)、组团二:医疗综合体、组团三:健康产业综合体;连廊(含红线外与阅海路南侧医院的连廊)、地下室(含红线外与阅海路南侧医院的通道)等的建筑、安装、外装饰、幕墙、地下人防、广场、电气(强弱电)、给排水管网、景观绿化、消防、通信、供气、照明、亮化、机电安装(含垂直电梯、自动扶梯)、室外配套、正式用水、用电、燃气、供热接入、正式围墙及其他分项工程,临时变压器围挡防护美化(4台), BIM技术应用。(注:1、地下室功能用房室内装修、地上的室内装修工程;2、智能化工程; 3、10KV供电外线、10KV开闭所和10KV变电所(高压配电房)土建装修和设备采购安装工程;4、能源站设备、材料采购安装、能源站供热输入管道、能源站输出管道至各单体外墙1.5米处。以上工程均不在本次施工招标范围内。),具体详见招标施工界面要求。2.2.4项目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养护工作等;    2.2.5通过相关部门的各项专业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全部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给招标人。   2.2.6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协助配合办理工程前期手续、开工、施工过程(填河断流及封路相关的水利部门和交通部门的施工手续)及验收交付,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合格并取得产权证所需的各项手续。最终施工承包范围以招标人审核确认,并经图审合格的施工图为准,同时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所列内容作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予以配合,且不得据此提出任何索赔要求。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资质等级:投标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3.1.1项和3.1.2项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3.1.1设计资质要求: 设计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独立法人;或具有建筑行业设计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3.1.2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2投标人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应当具有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一级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一级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等国家注册执业资格中任一项)或者具备工程建设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指以下三种情况:(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三)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4)总承包项目经理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现场管理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3.3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3.3.1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工程总承包业绩:自2015年6月30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总承包合同,且担任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施工业绩:自2015年6月30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施工业绩,且担任该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注:施工业绩是指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施工项目负责人。)(3) 设计业绩:自2015年6月30日(以工程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下同)以来,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达20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公共建筑不包括:a、居住建筑:如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b、工业建筑:如工业厂房、仓库。如提供的业绩合同中含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的,应以扣除住宅楼、商住楼、单身公寓、工业厂房和仓库相应指标后的业绩为准)工程的设计业绩,且担任该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注:设计业绩是指由投标人与建设单位单独签订的设计合同,拟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在该业绩中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注:①工程总承包业绩及施工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工程总承包合同(或施工合同)扫描件、竣工验收证明(竣工验收证明需经设计、监理、施工、建设单位四方盖章,否则不予认可)扫描件、符合业绩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住建厅“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平台查询截图页面。凡上述平台查询不到的,一律不作为有效业绩认可。(注:项目实施过程中或在项目录入平台出现项目名称与合同名称不一致的情况,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②设计业绩投标时须提供符合业绩要求的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招标项目提供)、设计合同扫描件、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扫描件、以及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辅助材料主要包括: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已加盖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章;或中标公告官网查询截图;或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业绩真实性书面证明扫描件;或提供该业绩已录入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的查询截图页面,否则业绩不予认可。)③上述业绩要求的相关指标需在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招标项目提供)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明确体现。如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或总承包合同或施工(设计)合同或竣工验收证明中均未能明确体现本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指标的,须提供业绩项目所在地工程招投标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能反映相关指标的证明,或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查询,确保相关指标能明确体现。同一指标,不一致的,以最小的为准。如业绩工程不止一名项目负责人的,本工程只认可排列第一位的项目负责人业绩。④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必须是投标人承接的,否则不予认可。3.3.2 本工程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外,项目管理机构至少配备(但不限于)施工、设计、质量、安全等职能负责人和 进度、质量、安全控制工程师,满足《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管理规范》GB/T50358-2017,且项目机构人员配置满足苏建管【2017】236 号文件人员配置要求,具体由投标人自行配置,施工、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与本工程相应的执业资格。□3.3.3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和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3.3.4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总承包项目经理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3.5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3.3.6自    /  年  / 月  / 日以来,投标人或者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3.4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3.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以下要求:3.5.1本工程接受联合体投标人的资格申请,联合体成员单位总数量不允许超过2家。(且必须为1家设计资质企业和1家施工资质企业联合)①联合体成员应共同签署联合体投标协议,并且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制作在投标文件内;②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对投标文件中须盖章部位共同盖章;③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施工企业为联合体牵头人,由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④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报名即可;⑤联合体投标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牵头单位正式职工;⑥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对本项目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的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全部被拒绝。3.5.2联合体中标后,其成员不得变更。3.5.3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3.6信誉要求:(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 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0.1.1以及10.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6)投标人不存在盐住建招【2020】4文规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情形,且在通报暂停投标资格处罚期内。注:评审时以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7中标人须承诺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因任何情形而更换,且总承包项目经理出勤率不少于80%(确保每个月不少于24天工作);除不可抗力或其他客观原因(需经建设单位同意)外导致发生更换的,接受招标文件约定的处罚,同时自愿另行接受合同价2%的扣款。   3.8投标申请人须保证总承包项目经理及代理人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2020年1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3.9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发现有投标人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有业绩要求未提供业绩、或提供明显与招标文件招标公告要求不符的业绩参与投标的等情形),提请评标委员会先进行废标,并作为不良行为推送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不少于1个月,并限制其参加国有资金项目投标。3.10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担任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3.11本工程招标人不接受企业退休人员担任项目总承包项目经理。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0年8月27日至2020年9月3日;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盐城市招投标会员网上交易系统(http://221.231.4.242:81/YanChenghuiyuan/login.aspx)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5. 投标截止时间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 2020 年 9 月27 日09时 00 分。地点为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三室[盐城市府西路1号国投商务楼C楼四楼 (市行政中心和驿都大酒店中间一栋)。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7. 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具体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盐城市建设工程网上会员系统上发布。9.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及电话    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 0515-86660096。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盐城市城南新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江苏三实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新龙广场6号楼18楼       地    址:盐城市新都西路29号紫金大厦15F邮    编:       224000            邮    编:       224000                                    联 系 人:     唐春                联 系 人:         吴必祥                        电    话:0515-86660875            电    话:    0515-88779960、18752242526               传    真:        /                传    真:    0515-83086333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515696337@qq.com               文件正文PDF附件:招标文件正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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