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更正公告(1)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钦州) 公示时间:2024-05-30
各投标人:一、项目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森林防火道路建设项目二标段二、项目编号:KLQZG20242009三、首次招标公告发出时间日期:2024年5月24日四、更正信息更正事项:招标文件更正内容:现对原发布招标文件部分内容进行更正,更正内容以更正后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为准,由潜在投标人自行查看,招标文件答疑澄清文件正文由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jgswj.gxzf.gov.cn/qzggzy/)下载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 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 2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2.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招标文件澄清发布方式:在发布招标公告媒介上发布 3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2.3.3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 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澄清文件在本章第2.2.2款规定的网站上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招标人在网站上发布的澄清文件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4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 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或异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进行网上投标询疑,要求招标人(招标代理)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不涉及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修改的除外)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发布,并提供给所有下载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下载,但不得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澄清的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2.3.3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2.3.3 澄清修改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登录发布的网站上查看,无需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澄清。 6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3.3 投标有效期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如有)。 7 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总则,10.2 招标控制价 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前七天向所有投标人发布或公布。投标人如有疑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的,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三天前重新公布修正后的工程招标控制价。 财政资金和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招标,招标人必须编制招标控制价。 招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按照国家和地区的相关规定及第五章的要求编制招标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并在开标前15天向所有投标人发布或公布。投标人如有疑义,应于投标截止时间五天前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或修正要求,如招标人认为有必要对工程招标控制价进行修正或澄清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不涉实质性内容修改的或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除外)。 其余事项不变,请遵照执行。 五、联系方式:招标人名称:钦州市林业局地 址:钦州市新兴街20号联 系 人:黄荣斌电 话:0777-2839215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地 址:钦州市蓬莱大道古越扬帆小区B座5楼联系人:董焕哲电 话:0777-2816988 招标人:钦州市林业局(盖章) 招标代理: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盖章) 2024年 5 月 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