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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岗电信分公司2025-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改造服务采购项目询比公告

黑龙江省鹤岗市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公示时间:2025-0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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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V1.0(2024)     本询比项目为鹤岗电信分公司2025-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改造服务(标段编号:HLBBFA202503090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为快速响应公司对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饰工程的需求,缩短采购时长,为公司高质量规模发展提供保障,鹤岗分公司拟对2025-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工程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内容包括不局限于自有营业厅、渠道网点,快递大店、办公楼维修改造等零星服务。具体施工内容以实际每次装修改造需求为准。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本次采购范围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的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改造服务。主要内容包括不局限于自有营业厅、渠道网点,快递大店、办公楼维修改造等零星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采购估算金额:600000.00元人民币(未含税),预算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 1.4标包/段/份额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划分两个份额,拟招两家成交单位,成交顺序为份额1至份额2。综合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分配采购份额为60%;综合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分配采购份额为40%,份额划分如下。 序号 份额 成交人数量 成交份额 未含税预估金额(元) 1 份额一 1 60% 360000.00 2 份额二 1 40% 240000.00 未含税预估总价合计(元) 600000.00 1.5签订方式:框架+订单。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1.7质量要求:成交供应商施工技术要求必须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8验收要求:符合技术规范书及国家和行业相关要求。 1.9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1.10服务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1.11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2本项目设置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响应供应商未含税单价高于未含税单价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U鹤岗电信2025-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改造服务 鹤岗电信2025-2026年营业厅及办公楼零星装修改造服务 - 600000 鹤岗 10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本项目根据《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选择适用备选处理措施(因施工类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被禁止采购的,不适用备选措施)。    1.2.2 本项目不划分标包。具体标包划分情况为:本项目共划分为XX标包,本文件为标包XX内容。    本项目允许供应商同时成交的最多标包数为个。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详见单项报价表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     2.1.4     2.1.3 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如供应商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询比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中响应。    (4)。     2.1.4 本次询比不接受代理商响应。    (1)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响应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响应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仅允许代理唯一制造商响应,且该制造商不得再自行响应或再委托其它供应商响应;    (2)供应商与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7     2.1.5 响应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加盖公章 2.1.6响应供应商应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发或颁发的施工综合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1.7响应供应商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1.8人员要求: (1)企业负责人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 (2)项目经理1人,须具有住建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须具备住建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注:以上人员需提供身份证、资格证书扫描件。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4月0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4月0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产品资格要求: 2.3.1 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产品。    2.3.3 产品    2.3.4     2.3.5     2.3.6 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产品业绩要求:① 【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XX年-XX年)曾参加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曾在中国电信集团项目采购中中标;】[本条款在“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形下适用,而在“具备以下条件”的情形不适用] ②【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XX网络中有不少于X年的应用/有不少于X个(含)的应用案例;】 ③【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应有不少于X年的供货经验;】 ④【投标产品/投标同类产品近X年(20XX年-20XX年)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市场上每年/累计的销售额不少于XX万元(含)人民币/销售量不少于XX套(含)/销售合同量不少于XX份(含)/……。】    2.3.8     2.4 产品制造商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3     2.4.4     2.4.5     2.4.6     2.5 现场考察        2.6 评价检测        2.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5年03月25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供应商注册”。     4.3 询比文件费用:本项目不收取文件费用。每套售价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支付要求:。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5年04月01日09时30分00秒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样品的递交    6.1 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于递交至。    7. 供应商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7.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无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鹤岗分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    址: 鹤岗市工农区学府路189号 地    址: 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甲2号楼天银大厦A西座10层 邮    编: 154600 邮    编: 100044 联 系 人: 孙先生 联 系 人: 刘丽伟、王玉峰 电    话: / 电    话: 18904658885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270759624@qq.com 网    址: www.chinatelecom.com.cn或“/” 网    址: 填写招标代理机构官方网站或“/”     开户银行: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 3110910043850048123     9.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5年0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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