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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

施工招标-市政 山东省

数据来源:全国公共资源交易网(山东省) 公示时间:2022-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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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2022-09-29 13:57:40原文链接地址 window.onload = function() { var p = document.getElementById("show10"); //获取p标签 var str = p.innerHTML;//获取p标签的内容 var n = str.replace(/\n/g, "  ");//替换\n p.innerHTML = n; }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已经济南市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以莱芜发改审批[2022]69号、莱芜发改审批[2022]70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单位为济南市莱芜区城乡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济南市莱芜区城市排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一期工程包含两个项目:    2.1.1济南市莱芜区城区污水处理厂网一体化建设项目,主要对主城区范围内部分城市主干路、支路、河道两侧的现状污水管网进行清淤疏浚,对部分道路、河道、老旧小区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对莱芜区第三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等。该项目投资约8.34亿元。    2.1.2济南市莱芜区黄河流域大汶河水系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及保护工程一期工程位于济南市莱芜区,主要实施大汶河、青草河及红土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总治理河道长度约9.2公里。该项目投资约6.22亿元。    2.2运营方式: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    2.3资金来源:已落实。    2.4特许经营期限为:    2.4.1方案一: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获得批复,特许经营期限为10年(含项目建设期27个月),自特许经营方接管莱芜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之日开始起算。    2.4.2方案二:若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未获得批复,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含项目建设期27个月),自特许经营方接管莱芜区第三污水处理厂经营权之日开始起算。    2.5项目建设期:27个月。    2.6项目总投资控制价:145548.16万元。 3、招标范围     本项目一期工程的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具体包含以下内容:    3.1一期工程两个项目的投资、建设;    3.2第三污水处理厂的运营维护(特许经营);    3.3一期工程两个项目新建和改造的污水管网设施(建筑小区设施除外)、河道沟渠的运营维护。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4.2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3投标人2017年1月1日至今,须同时具有①区县级以上不低于3.5万立方米/日规模的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站)运营业绩;②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亿元的市政工程或者水利工程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    4.4投资要求: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良好,并有满足该项目经营必需的资金或者可靠的资金来源及相应偿债能力,提供不低于2.14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须提供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其中之一开具的累计不低于7.5亿元的融资意向函。    4.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与招标人具有人事、财务及行政隶属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6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投标截止日前,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若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禁止投标。    4.7符合《济南市特许经营管理办法》(济南市人民政府令 第273号)、《济南市城镇污水处理特许经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3家(同属于一个集团下的全资公司的运营单位或施工单位按1家)。 5、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2022年09月30日9:00至2022年10月10日17:00(北京时间)。    5.2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内,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进行注册。注册完毕后,凭企业数字证书(CA)身份认证密匙进行项目确认,第一步:在业务管理项中“填写投标信息”菜单中填写信息;第二步在“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中选择对应标段进入领取页面,点击“下载招标文件”进入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系统技术支持:0531-51778967。    5.3未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的单位登录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在登录页面点击右下方CA办理指南,下载说明进行办理企业数字证书(CA)。    5.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获取招标文件成功不代表资格后审的通过。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开评标,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1月1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加密文件上传至山东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zx.shandong.gov.cn:6001/TPBidder/memberLogin)。    6.3开标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山大路226号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0325室(本次开标实行“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携带CA自行选择任意地点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加开标。)。    6.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自行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规定的开标时间进行电子投标文件解密。电子投标文件通过 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未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内进行解密或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解密失败的投标文件,其投标被拒绝。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东省)/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其他要求或说明     开评标活动执行《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有关事项的紧急通知》等防疫防控期间相关文件的规定。 9、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济南市莱芜区城乡水务局    招标人联系人:孙铭    招标人联系电话:0531-75620386 10、招标代理及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海逸恒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华润置地广场A5-6号楼27层    代理联系人:李士辉、陈瑞    代理电子邮箱:lishihui@sdhyha.com    代理联系电话:0531-82661697 13864029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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