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清苑区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北三环东延)拆除清运项目
施工招标-市政 河北省保定市
数据来源: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公示时间:2022-10-13
保定市清苑区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北三环东延)拆除清运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保定市清苑区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北三环东延)拆除清运项目已由保定市清苑区行政审批局以清审批【2022】项目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保定市清苑区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北三环东延)拆除清运项目
2.2招标范围:保定市清苑区省道S524新区至保定(北三环东延)拆除清运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2021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未被“国家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3.1.4其他要求:(1)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2)提供企业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相关材料;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出具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担任项目经理的承诺书,须提供2022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14 09:00至2022-10-20
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报名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22-10-14 09:00至2022-10-20
18: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0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03
13:4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保定市清苑区交通运输局
招标代理机构:
鑫标点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河北省保定市清苑区清苑北街561号
地址:
石家庄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101
邮编:
071100
邮编:
050000
联系人:
赵鹿鸣
联系人:
王一帆
电话:
0312-8012490
电话:
0312-8496759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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