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
动态
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32条的规定,招标人不得有“设定的资格、技术、商务条件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不相适应或者与合同履行无关”的行为。与招标项目的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相适应或与合同履行有关、属于商务条件的业绩项,包括履约情况在内的供应商绩效评价等,可以作为评审因素。
2022-04-08
都在搜“上海建工”
2021年幸福宜居村建设项目(火石岗村)监理
数据来源:辽宁省城乡建设工程招投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