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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

业务类型:
--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
2025-08-18

招标正文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的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KSS2025070032 项目名称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标段编号 KSS2025070032,M15G 标段名称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幕墙和雨棚等)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 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8月7日 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8月18日
工程类型 房屋建筑工程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招标人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地址

联系人

传真

电话

邮编 E-mail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每天上午分 至分,下午分 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每天上午分至分,下午分至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特殊公告 []

第一章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  已由    昆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昆发改备[2018]788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科可控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招标人为    天合建设****有限公司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为    江苏宏新****有限公司登录查看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  (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      江苏省昆山市高新区南淞路东侧、吴淞江北侧  

2.2工程规模:     二期厂房总建筑面积约7.6万平方米,幕墙面积约2900平方米,幕墙高度约21.6米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合同估算价
(万元)
工期
(日历天)
M15G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幕墙和雨棚等)455.201100

2.4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   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备二级及以上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3.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建造师,并且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证)
3.3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3.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3.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3.3.3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3.3.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3.3.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3.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或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为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或与本标段的集中建设实施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9)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10)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11)按《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查询途径为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服务中的失信被执行人),由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直接推送到招投系统中的黑名单,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失信被执行人和黑名单中有记录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各投标单位投标前自行查看网站记录并对此负责;
(12)根据《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投标人投标所用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
(13)投标人存在通过资格预审不获取招标文件、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或者中标资格,或者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造成招标人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4)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通过受让、租借、挂靠资质投标;
(15)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16)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其他投标人串通投标;
(17)与评标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者通过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18)以可能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竞标;
(19)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招标投标活动;
(20)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3.4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   是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①建设单位发包给投标人的幕墙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施工合同造价为准。

②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给投标人的幕墙工程:公开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中标通知书金额为准,非招标项目工程造价以分包合同造价为准。

③投标人承接的总承包(含幕墙工程)工程:投标人需提供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证明该总承包工程业绩中幕墙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总承包施工合同载明的幕墙工程金额为准,如施工合同未载明幕墙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幕墙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④投标人作为联合体成员完成的幕墙工程业绩:投标人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和建设单位证明文件扫描件或其他证明材料以证明该联合体业绩中的幕墙工程为投标人完成;业绩金额以合同载明的幕墙工程金额为准,如合同未载明幕墙工程金额,投标人需提供载明幕墙工程金额的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认定标准②提供分包合同)、幕墙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信息(认定标准②分包合同信息)还需在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归集或登记,并提供合同归集或登记信息页面的查询网页截图
所提供的类似业绩必须提前录入上报至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信息库中的业绩须有招标工程的中标通知书(非招标工程可以不提供)、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材料
其中项目负责人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工程,不予认可。
3.5财务要求:     良好  
3.6信誉要求:     良好  
3.7其他要求:  1.投标人网上提交的所有资格审查材料均须在有效期内,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2. 按《关于在我省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中应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有关要求的通知》(苏建招办[2022]2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查询途径为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在资格审查时,由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如资质核查结果不达标的,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3.8本次招标( 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
    2025年08月07日 09时00分  至     2025年08月18日 13时30分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企业可使用CA通过“工程项目投标系统”的“已报项目”中获取招标文件或通过苏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招标公告中直接下载招标文件,了解工程招标信息;
4.3投标人应承担工具软件使用费    90  元人民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5年08月18日 13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其它需要明确的事项:

6.1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
6.2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第一,招标人按下列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


7.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是否采用评定分离: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  上发布。

9.其他说明

9.1工具软件使用费支持微信、支付宝、企业网银3种支付方式,其中企业网银支付方式需要开通“中金支付”服务。具体参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昆山分中心办事指南《建设工程工具软件使用费的支付方式及开票说明》。
9.2因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均以“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信息库”中登记的信息为准,并及时更新各类企业、人员信息,如因信息未及时更新,造成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
9.3咨询电话:申请及制作电子签章CA锁,江苏省数据集团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江苏数科CA官网:https://www.jsdataca.com/),服务热线:400-6400-333(新?智能客服)、苏州专线:0512-68701110;CFCA在线办理:登录http://suzhou.ca369.cn,根据提示进行账号注册,完善信息,咨询电话:400-166-2366,18550096817。
9.4设计单位: 昆山鸿禧来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   昆山市鼎森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9.5其他:  /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    天合建设****有限公司登录查看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宏新****有限公司登录查看  
地址:    昆山高新区  地址:    昆山市南浜路306号3楼  
邮编:      邮编:    215300  
联系人:    **********登录查看  联系人:    邓**登录查看  
电话:    **********登录查看  电话:    **********登录查看  
传真:      传真:       
电子邮箱:      电子邮箱:      
文件下载: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标文件下载
招标人承诺书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招标人承诺书下载
招标答疑 中科院安全可控信息技术产业化基地二期厂房幕墙工程(暂估价二次招标)(截止时间:2025-08-1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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