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 招标范围: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闸)改扩建工程拆除非涉铁既有桥梁施工。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分包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
3.1.2 投标人财务能力要求:注册资金不低于 200 万人民币,资金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近三年经会计
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1.3 投标人业绩条件:近 3 年以来至少完成过一个合同项目,且 xx 工程已交(竣)工验收合格。
(业绩需提供以下材料证明:1.交(竣)工验收证明文件 2.中标通知书或劳务(专业)分包合同。)
3.1.4 至购买招标文件截止时间为止,投标人未列入中铁六局****有限公司登录查看或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劳务 队伍黑名单。
3.1.5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和被控股关系的两个以上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本
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6 履约信誉: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
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财
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反失信企业名
单中,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内。
4.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及方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至 2025 年 8 月 23 日到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
宣闸)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天津市静海区唐官屯物流园区北 100 米)咨询。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
放,不收取标书费用。
5. 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 10000 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
以转账形式或银行保函形式于 2025 年 8 月 29 日 8 时 00 分前交至财务部。(投标保证金凭证不得注
明工程名称或招标编号),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者视为不合格投标人。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的时间、地点
6.1 投标书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副本内容不一致者以正本为准。标书封面上加盖“正
本”或“副本”以示区别。投标文件封套的所有密封处必须加盖密封章并由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封,未
密封的标书或不按要求时间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投标文件提交地点: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
九宣闸)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投标截止时间: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6.2 开标 2025 年 8 月 29 日 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津沧高速公路(静王路收费站-九宣
闸)改扩建工程项目经理部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在
任何情况下无义务和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7.招标人信息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