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发改审批〔2020〕144号
市住建局:
你局《关于办理洛阳市瀍涧大道(王城大道至经三路段)排水不畅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2020〕131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单位委托洛阳城市建设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编制的《洛阳市瀍涧大道(王城大道至经三路段)排水不畅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根据评审专家意见所做的修改完善。
项目代码:2020-410303-78-01-080692。
二、主要建设内容和规模。项目位于西工区,东起瀍涧大道经三路路口,沿瀍涧大道向西至东陡沟,设计管径d2000,总长600米。
项目建设总工期为8个月。
三、项目总投资787.47万元,资金来源为市财政筹措。
四、项目单位为洛阳市住建局。
五、本项目施工、设备材料采购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公告按要求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六、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化投资审批“三个一”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20〕24号)和《关于印发河南省简化和规范投资项目审批流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17〕127号)相关规定,此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批。请依据本次核定项目总投资实行限额设计;符合相关规定确需增加投资概算的,应当提出调整方案及资金来源,并按规定程序报批。
2020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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