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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水桥至九绵高速桂溪服务区公路新建工程

项目代码:
--
发布时间:
2020-03-13
项目地区:
四川省-绵阳市-平武县
主要建设规模/内容:
路线全长16.474千米(均为新建),起点位于清水桥(AK0+000),沿涪江东侧大体平行于G247展线,设隧道绕避枕头坡滑坡,过煽铁沟后与S415平交,后沿涪江支沟继续展线,设狮子岩隧道接九绵高速桂溪互通(AK16+542.587)。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8.5米,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含桥涵工程(1座特大桥、8座大桥、8座中桥、涵洞11道)、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4座)、绿化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

项目概况信息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313日我局拟对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清水桥至九绵高速桂溪服务区公路新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313日-2020319日(5个工作日)。

    1、项目名称:清水桥至九绵高速桂溪服务区公路新建工程

2、建设地点:绵阳市平武县

3、建设单位: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省公路规划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为改善绵阳平武县境内山区公路交通条件,绵阳市交通运输服务中心拟在平武县内实施清水桥至九绵高速桂溪服务区公路新建工程项目。路线全长16.474千米(均为新建),起点位于清水桥(AK0+000),沿涪江东侧大体平行于G247展线,设隧道绕避枕头坡滑坡,过煽铁沟后与S415平交,后沿涪江支沟继续展线,设狮子岩隧道接九绵高速桂溪互通(AK16+542.587)。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路基宽8.5米,设计时速40千米/小时,沥青混凝土路面,工程内容包含桥涵工程(1座特大桥、8座大桥、8座中桥、涵洞11道)、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4座)、绿化工程、交叉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安全和管理设施(标志标线)等配套工程。

项目总投资143119万元,环保投资461.14万元,占工程总投资的0.32%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报告书》中提出拟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建设和运行,在建设前做好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确保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强化项目施工期、运营期环境监督管理,加强环保设施日常正常管理及维护,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

(2)加强施工期的生态环境保护,严格落实各项生态保护及恢复、补偿措施。优化施工场地布设方案,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影响范围,特别是涉及风景名胜区路段,必须按照景区主管部门批复的相关要求进行施工;禁止在景区范围内设立临时渣场等工程;施工时应避免在多雨季节,针对临时占用农田,应加强工程管理,做到边使用、边平整、边绿化。施工完成后,应按“水保”及其批复要求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3)落实废水污染治理措施。项目不设置施工营地,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利用周边已有生活设施处理;施工区设隔油沉淀池,施工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后用于场地降尘不外排,施工期严禁废水排入涪江;涉水桥梁工程应选择枯水期,且采取围堰施工工艺;隧道施工时,坚持“以堵为主、限量排放”的防治水原则,做好地下水漏水监控、预报和封堵措施并预留应急补救费用。

(4)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严格按照国家及四川省大气污染防治的有关要求执行,按报告书提出的要求,采用喷淋围挡、移动式雾炮、堆场遮盖、进出车辆冲洗等有效措施控制工地扬尘和废气,并使用商品沥青混凝土铺设路面;施工运输车辆合理选择运输路线并采取密闭措施,沿途禁止抛洒;营运期须加强过往车辆的管理工作,减轻汽车尾气对外环境的影响。

(5)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施工机具和运输车辆,尽量选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和工艺;重视并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居民的沟通工作,施工区及施工设备远离居民区、景区,并在敏感点设置临时隔声屏障,降低噪声影响。合理安排工期,控制施工作业时间,避免强噪声机械持续作业,夜间禁止施工,如因工艺需要须连续施工,应取得主管部门同意及周边居民谅解,中高考期间严禁施工;原材料及土方运输车辆限速,敏感区禁止鸣笛;施工期间的场界噪声须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相关要求。

运营期须加强道路管理,营运期应采取控制车速、使用降噪路面、绿化隔离带等综合措施降低交通噪声的影响。对沿线远期噪声预测超标的敏感点应预留监测与治理经费,加强跟踪监测,控制噪声影响。

(6)落实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措施。加强施工期固体废物和危废管理及施工结束后的及时清运、处置,减少和防止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项目产生的弃渣按照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及绵阳市水务局批复要求处置;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收集处置。

公路营运期,做好公路养护站沿线设施生活垃圾、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剩余污泥的收集、堆放和清运工作,防止随意堆置或丢弃,影响环境卫生。依照规定加强对油料、燃料等重污染物质的安全责任制管理。

(7)加强风险管理,切实落实设计、建设和运行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完善应急预案,杜绝环境污染事故。

落实安全生产,制定有效的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按照报告书要求编制完善的应急预案,敏感路段应设置标识标牌、新建桥梁须设置防撞墩、减速带等,涪江特大桥桥面须设置径流收集系统,桥头两侧须设置收集池及应急池等工程措施防止交通事故对地表水体的影响;同时业主须加强与交通管理部门的沟通,做好危险品运输管理工作,运输车辆须严格执行《汽车危险货物运输规范》(JT3130-88)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

7、相关部门意见:

(1)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绵阳境内实施的G247胜利桥至江油大康镇段整治工程等六个项目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标的批复》(绵市发改[2019]449号),原则同意本项目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之前先行开展勘察、设计招投标工作;

(2)《绵阳市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3)《平武县交通运输“十三五”发展规划》。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816-2229889(绵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 箱:myjgk@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科创园区玉泉中路10-1

邮 编:62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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