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2年4月27日我局拟对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惠科220kV变电站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4月28日-2021年5月7日(5个工作日)。
一、项目名称:惠科220kV变电站扩建项目
二、建设地点:绵阳市涪城区吴家镇广福村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厂区内
三、建设单位:绵阳惠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四、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四川电力设计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五、项目概况:220kV惠科变电站为既有变电站,属于惠科第8.6代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项目配套变电站,位于惠科光电项目厂区范围内。近期,惠科将建成投产绵阳惠科显示科技有限公司惠科显示模组生产线项目,原主变容量将不足以支撑惠科显示项目用电负荷需求,为了满足惠科光电项目用电负荷增长和惠科显示项目用电负荷需求,本次需对惠科变电站进行扩建,新增主变1100MVA、10kV出线9回、10kV无功补偿1×2×6MVar,并完善相应配套电气设备,拆除现有40m³事故油池,新建1座40m³事故油池。
项目总投资2462万元,环保投资22.4万元。
六、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措施:本项目施工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为施工扬尘。施工扬尘主要来源于基础开挖、车辆运输等。基础开挖的施工扬尘主要集中在施工区域内,在短期内将使局部区域空气中的TSP增加。基础开挖时对临时堆放场地采取遮盖措施,对进出施工区的车辆实行除泥处理,对道路进行洒水、清扫。在施工期间大风和干燥天气条件下对施工区域进行洒水降尘,如遇雾霾天气,建设单位应执行《四川省打赢蓝天保卫战实施方案》(川府发〔2019〕4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0年修订版)的通知》和《四川省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1/2682-2020)等相关要求,强化施工扬尘措施落实监督,在一级预警情况下应采取“停止除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其他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开挖、回填、场内倒运等);限制除保障市政府批准的重点工程及应急抢险工程外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上路行驶”等措施。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建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责任制,落实施工环境管理责任。惠科光电项目在厂区西侧设置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本项目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可以排入惠科光电项目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具有可依托性。生活污水经生活污水处理系统处理后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吴家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涪江,不会对项目所在区域的地表水产生影响。根据现场调查,本工程所在区域用水主要采用自来水,在变电站施工影响范围内不涉及自来水管网,施工活动不会对区域用水现状产生影响。变电站施工需要拆除既有事故油池基础,其中事故油池未使用过,无事故油存留,拆除过程中不会对地下水环境造成影响。人,加强施工扬尘防治,积极配合上级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管工作。本项目施工期间产生的生活垃圾利用站内既有垃圾桶统一收集后,不定期清运至惠科光电项目生活区生活垃圾收集点后,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对当地环境影响较小。变电站现有事故油池未曾使用,无油污染产生。本项目需拆除现有变电站围栏约70m、现有40m³事故油池和站区南侧道路,产生的建筑垃圾由建设单位统一清运至指定地点。
(二)项目营运期水污染防治措施:本变电站现为无人值班,不单独设置运行人员和值守人员。本次扩建后,变电站运行方式不变,不新增人员,无新增生活污水量和生活垃圾量产生。
(三)项目营运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变电站的主变压器等设备在运行期间将产生电磁噪声,冷却系统产生空气动力噪声。变电站主要噪声源为主变压器等,主变压器噪声以中低频为主。变电站扩建后除现有的1#、2#、3#主变压器外(3#主变备用)还有新增的4#主变压器,根据同类设备调查,本次扩建主变压器噪声声压级不超过65dB(A)(距离主变压器2m处)。
(四)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变电站运行期危险废物为主变事故排放的少量事故废油、检修时产生的含油废物和废蓄电池。废油经事故油池内油水分离后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不外排;变电站检修时产生的少量含油棉、含油手套等含油废物可暂存于惠科光电项目厂区北侧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更换下来的废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进行管理,建设单位不得擅自处理,不在站内暂存,交由有资质单位收集处理。
(五)项目营运期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措施:新增电气设备均安装接地装置。变电站和惠科光电项目均设有独立围栏,变电站位于惠科光电项目厂区内东北部,变电站与惠科光电项目东侧厂界最近距离约35m,变电站与其余侧厂界距离均大于200m。根据本项目变电站电磁环境断面监测结果分析,本变电站扩建后在站外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随着距变电站围栏距离的增加呈逐渐降低的趋势,因此本项目建成后在变电站站外和惠科光电项目厂区外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均满足评价标准要求。
七、相关部门意见:
本项目为电网改造与建设工程,属电力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发改委2021年第4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本项目建设方案已取得川投资备〔2106-510703-04-01-927179〕FGQB-0129号备案。
联系电话:0816-2229592(绵阳市生态环境局核与辐射安全管理科)
传 真:0816-2224006
邮箱:myhbhaq@163.com
通讯地址:绵阳市涪城区玉泉中路10-1号
邮 编:62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