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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救济途径政府采购违法行为的救济途径包括:投诉、申诉和诉讼。其中,投诉和申诉适用于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而诉讼则适用于行政采购程序严重违法、或投诉、申诉无法解决争议的情况。政府采购公告的发布和诉讼时效政府采购公告一般在招标前发布,并以公告方式公布于采购网站等媒介上。根据《政府
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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