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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法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投标人对评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采购人投诉或者申请复议。复议、投诉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当事人,复议、投诉决定可以作为争议解决的依据。同时,《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办法》(财库〔2017〕10号)第十七条规定, 提供虚假情况或其他舞弊行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判
2024-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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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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