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标是招投标的专业术语,也称为串通投标。它是指几个投标人之间相互约定,一致抬高或压低投标报价进行投标,通过限制竞争、排挤其他投标人,使某个利益相关者中标,从而谋取利益的手段和行为。
围标行为的发起者称为围标人,参与围标行为的投标人称为陪标人。围标是不成熟的建筑招投标市场发展到一定阶段所产生的。围标成员达成攻守同盟,通常在整个围标过程中陪标人严格遵守双方合作协议要求以保证围标人能顺利中标,并对整个围标活动全过程保密。
形式
1、一家投标单位为增大中标几率,邀请其他企业“陪标”以增大自己的中标几率,邀请的“陪标”单位越多,中标几率越大。
2、多家投标单位互相联合,形成较为稳定的“窜标同盟”,轮流坐庄,以达到排挤其他投标人、控制中标价格和中标结果的目的,最后按照事先约定分利。在采购活动中往往是代理商们或轮流中标,或由一家公司中标后大家分包。
3、个别项目经理和社会闲散人员同时挂靠若干家投标单位并进行投标,表面上是几家单位在参加投标,实际则是一人在背后操纵。
后果
1、扰乱了市场秩序,逃避主管部门的监管,易滋生腐败现象。在招投标过程中,通过采用围标手段来中标,这种方式与其它的恶意压价、通过行贿等手段中标等不法行为相比而言,围标更加难以被人觉察,更具有隐蔽性。有时,即便是被人发现,招标人和招投标管理部门找不到有效制裁其作弊行为的办法,因为我国招投标有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规定围标行为包括哪些情形,如何来认定围标行为;仅例举了部分不规范行为为串通投标行为。
2、围标直接伤害了其它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围标现象实质上就是市场竞争异常激烈造成的一种无序、恶意竞争的行为,必然会使中标结果在很大程度上操纵在少数几家企业手中,而使有优势有实力中标的潜在中标人被挡在了门外。不仅会破坏市场的正常管理和诚信环境,严重影响到招标投标的公正性和严肃性,而且会伤害大多数投标人的利益,也阻碍了社会的进步。
3、当无标底或复合标底招标而又不采取较低价中标时,围标常常会导致中标价超出正常范围,从而加大招标人的成本。因为参与围标的企业一般会有某种形式的利益分成,这就会使他们操纵的标价超出了合理低价范围。
4、参与围标的企业诚信度不高,企业自身素质差。由于赌博心理占了上风,多数企业编制的投标文件着眼点仅仅放在价格上,对施工方案不认真研究,无合理应对措施。即使中标,也不大可能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易对项目本身留下隐患。
产生原因
1、招投标法制不尽完善;
2、政府部门监管不力;
3、企业诚信度较低;
4、招标方案存在漏洞。
预防途径
1、健全配套法规;
2、改进评标办法;
3、加大监管力度;
4、优化招标环境;
5、完善招标程序。
网络招投标
(一)优势
1、招标人与投标人相互不见面,减少“围标”、“串标”的机会;
2、投标人相互不见面,不知道竞争对手是谁,只能托出实盘投标,充分实现公平竞争的竞争原则,实现招投标的初衷目的;
3、极大程度降低招投标成本,有效减轻招投标各方的费用负担,增加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劣势
1、服务器质量影响整个投标过程;
2、较大的工程采用远程评标资审时间普遍偏长;
3、个别区域网络招投标的规则不尽相同,导致投标人在投标时受到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