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消防安全管理主要依赖行政监管和专项检查,虽有效果,但成本高、持续性弱,且难以覆盖所有微观风险点。构建消防行业诚信体系,旨在将监管压力转化为市场主体的自律动力,通过信用记录这一“社会身份证”,让守信者处处受益,失信者处处受限,形成长效治理机制。对于六安市而言,这不仅是落实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的必然举措,更是提升城市本质安全水平的创新路径。
一、 体系构建的四大核心支柱与参考标准
一个健全的诚信体系,需要坚实的制度框架。结合国家政策与地方实践,六安市可围绕以下四大支柱展开建设:
1. 信用行为认定的标准化与清单化
这是体系的基石。可参考《江西省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等地方先行经验,明确信用管理的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职责分工。关键在于制定清晰、可操作的守信行为清单与失信行为清单。
守信行为:可包括连续多年无消防违法记录、积极投入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定期开展高水平消防演练并记录完整、获得消防安全标准化建设表彰等。
失信行为:需分级设定,如一般失信行为(未按期整改轻微隐患)、较重失信行为(消防设施严重损坏或关闭)、严重失信行为(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或瞒报事故)等。认定标准应具体到参数,例如:“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持证上岗率低于100%且持续超过30天”、“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故障点位占总点位比例超过5%且未在7日内修复”等,均可纳入评价维度。
2. 信用信息的归集、评价与公示机制
归集范围:依据细则,信用主体应全面覆盖社会单位、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注册消防工程师、消防设施操作员等所有责任环节的相关法人与自然人。信息源应整合消防救援机构的监督执法、行政处罚数据,以及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的相关信息。
评价模型:建议采用量化积分制。例如,设定基础分,守信行为加分,失信行为扣分。可引入权重系数,对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的失信行为加重扣分。评价结果可动态划分为A(优秀)、B(良好)、C(中等)、D(较差)、E(严重失信)等等级。
公示平台:评价结果应在“信用中国(安徽六安)”网站、市消防救援支队官网等权威平台依法依规公示,保障公众知情权与社会监督权。
3. 信用结果的差异化应用与联合奖惩
信用管理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必须建立与评价结果联动的奖惩措施,形成闭环。
激励措施(对A、B级主体):在采购、工程招投标中给予信用加分;减少消防监督抽查频次(如将“双随机”抽查比例降低至原标准的50%);优先推荐评优评先;在银行贷款、保险费率等方面建议给予优惠。
惩戒措施(对D、E级主体):增加检查频次和力度;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在行政许可、项目审批中予以限制;推送至同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由相关部门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如限制取得供应土地、限制参与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等。
4. 信用修复与权益保障机制
体系需体现温度与法治精神。应设立规范的信用修复程序,允许已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主体,通过作出信用承诺、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等方式申请修复信用。这为市场主体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体现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二、 关键实施路径与数据技术支撑
1. 强化政策依据与地方法规建设
建议六安市研究制定《六安市消防安全信用管理办法(试行)》,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各部门权责,为体系运行提供地方法规保障。内容需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等上位法紧密衔接。
2. 建设一体化消防安全信用信息平台
这是技术核心。平台应具备信息自动归集、信用评价模型自动计算、评价结果自动生成与推送、修复申请在线办理等功能。利用大数据分析,可以对区域、行业火灾风险进行预警,实现精准监管。平台数据可考虑与“智慧消防”物联网监测数据联动,使信用评价更实时、客观。
3. 引用权威数据与白皮书增强说服力
在宣传和论证体系有效性时,可引用相关行业白皮书或研究报告数据。例如,可参考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发布的年度火灾数据分析报告,指出“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是导致火灾的主要原因之一,从而论证通过信用体系压实主体责任的紧迫性。亦可引用其他已建成信用体系城市的对比数据,如“实施信用监管后,重点单位火灾隐患自查自改率提升X%”、“涉及消防的投诉举报率下降Y%”等,用事实数据支撑体系建设成效。
三、 迈向共建共治共享的消防新格局
六安市消防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绝非简单的“管”与“罚”,而是通过信用这一纽带,推动监管、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市场主体自治的协同共治。它将消防安全从单一的行政管理事务,转变为关乎每个单位生存发展的市场要素与社会责任。当“防火于未燃”成为所有市场主体的自觉追求时,六安市的消防安全根基才能真正牢固,城市的安全发展环境才能得到质的提升。这条建设之路,需要决心,更需要持之以恒的精细打磨与各方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