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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分立后原企业资质如何处理和变更

建管家 建筑百科 来源 2026-02-20 11: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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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原企业资质重新核定

分立后,原企业需对其保留的资质进行全面重新核定,包括:

1.净资产:需符合资质标准要求,提供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

2.人员与技术装备:重新核定注册建造师、工程师等核心人员数量及社保记录,确保技术设备达标。

3.代表工程业绩:仅限资质转移后新承接的业绩,分立前的业绩不可用于资质申请或升级。

>例如: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的工程设计或施工资质不得单独拆分办理分立。

二、资质转移的限制性规定

1.业绩禁用:分立后,原企业和新企业均不得以分立前承揽的工程作为代表业绩申请资质。

2.资质承继规则:若原企业某项资质被一家企业承继,其他企业申请同一资质需按首次申请处理。

3.跨省分立:需由原企业所在地省级住建部门出具核查意见,且分立后未申请转移的资质将被注销。

三、原企业注销与资质衔接流程

1.注销手续

  • 若原企业不再保留资质,需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及资质证书注销申请。
  • 未及时注销的,其资质证书将作废。
  • 2.证书时效管理

  • 跨省分立或合并后,新企业获1年有效期资质证书,需在期内完成人员变更或注销手续,方可换发5年期证书。
  • 四、法律责任与债权债务处理

    1.债务承担:分立前债务由分立后企业承担连带责任,除非与债权人另有书面约定。

    >操作提示:需提前公告债权人并制定债务处置方案,避免法律纠纷。

    2.材料真实性:填报的专业技术人员业绩须真实,企业需签署承诺书,虚假申报将列入黑名单。

    五、特殊情形处理

    1.试点资质:省级住建部门在试点期颁发的资质,分立核定须由住建部直接办理。

    2.安全生产许可证:分立后需重新申请安许证,不可沿用原企业证件。

    总结操作流程

    graph LR

    A[完成分立决议] -->B[清算资产债务]

    B -->C[向省级住建部门申请重新核定]

    C -->D{是否跨省}

    D -->|是| E[两地住建部门联合审批]

    D -->|否| F[本地审核公示]

    F -->G[原企业资质注销/变更]

    G -->H[新企业领取资质证书]

    建议企业提前规划人员与业绩储备,咨询专业机构确保合规性(如鸿运企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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