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化建工

企业服务平台

  • 在线
    咨询
  • 免费
    试用

上海关于202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建管家 城市资讯 来源 2026-03-04 18:43:14

索取号3589258689/2026-00033载体类型发布机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文件编号沪建质安〔2026〕30 号记录形式公开类别主动公开
关键词内容描述

沪建质安〔2026〕30号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关于202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情况的通报

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25年下半年,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组织开展了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5年下半年共抽查了全市16个区及市管、临港新片区、化工区共28个在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133.85万平方米,涉及建设单位28家,施工总包单位26家,监理单位25家。共签发行政处置建议书28份,涉及整改28个项目,局部暂缓施工24个项目,行政处罚8个项目。

根据巡查量化表数据统计分析,2025年下半年巡查反映项目总体相符率为88.5%。其中,质量方面相符率为85.7%,安全方面相符率为89.9%,市场行为方面相符率为89.8%。与2025年上半年相比,总体相符率和质量方面相符率有所上升,安全方面相符率基本持平,市场行为方面相符率略有下降。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质量方面

1.主体结构施工。个别项目主体结构混凝土实体强度检测结果不合格,如静安区上海山东能源大厦项目;个别项目钢结构焊缝探伤实体检测结果不合格,如青浦区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一期)项目(一标段:19-01、19-06地块新建项目);个别项目用于主体结构柱加固的胶粘剂,其力学性能缺少设计依据,如静安区中华新路567号项目装饰工程项目;个别项目钢筋套筒连接用灌浆料标准养护试块留置数量不满足规范要求,如金山区上海巨忠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设备及信息集成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2.装饰装修施工。个别项目外窗副框违规采用射钉固定于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上,如化工区上海国际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一期扩建建设项目;个别项目砌体填充外墙违规采用不同材料进行混合砌筑,如静安区中华新路567号项目装饰工程。

3.建筑材料管理。个别项目建材复试报告中登记的见证人员非项目参建单位人员,如金山区上海巨忠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设备及信息集成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个别项目装配式混凝土楼梯构件结构性能检测与套筒灌浆饱满度检测较为滞后,如化工区上海国际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一期扩建建设项目。

(二)安全方面

1.危大工程管控。部分项目操作平台搭设施工作业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或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缺少平台高度、面积、验收标准等要素,施工和监理单位未对操作平台进行验收,现场已投入使用,如静安区中华新路567号项目装饰工程;个别项目钢结构工程未按规定施工顺序开展施工作业,且立体交叉作业未及时设置安全保护措施,如青浦区西岑科创园区组团二(一期)项目(一标段:19-01、19-06地块新建项目);个别项目悬挑卸料钢平台与脚手架侧边未全封闭,未按标准“外高内低”使用,工作钢丝绳和保险钢丝绳固定在同一位置,绳卡未设置安全环,如化工区上海国际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一期扩建建设项目。

2.建筑施工机械安装、使用管理。个别项目塔机顶升加节后,总包、监理单位未按规定组织验收,安装单位提供的影像照片工况与标签日期不匹配,交底、验收等资料签字笔迹雷同,资料造假,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61-02、065-01地块项目;个别项目PC构件自密实混凝土采用塔机吊装料斗进行浇筑,施工单位未在方案中明确料斗使用安全保障措施,料斗进场未验收,吊索具、盖板等构配件无维保记录,如杨浦区新建杨浦定海街道142街坊项目。

3.安全防护措施管理。部分项目脚手架与结构外表面之间贯通,未及时采取水平防护措施,局部位置内侧防护栏杆缺失,部分区域脚手板未满铺,且脚手板采用搁置式钢脚手板,且未固定牢固,与方案中挂钩式钢脚手板不符,极易产生移位、翘头风险,如闵行区浦江镇MHPO-1316单元01-02、01-03、03-02地块新建项目;个别项目PC灌浆作业严重滞后,灌浆未完成前临时支撑已拆除,如嘉定区江桥镇JDP0-0302单元02-02地块项目。

4.临电管理。个别项目现场电箱巡检记录均为复印件,巡检人员已退场,巡检记录正常填写,巡检记录造假,且电工证件无法在全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如静安区中华新路567号项目装饰工程;部分项目个别用电机具不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范要求,施工电缆存在拖地浸水情况,无保护措施。

5.安措费支付和使用管理。部分项目安措费占工程造价比值不满足国家部委和本市相关规定要求;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在建设工程项目专户中单独列支安全防护措施费用,安措费支付比例较低,不符合相关规定和合同约定;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定期报审安措费,或报审未附凭据,或凭据内容与现场实际不符。

(三)市场行为方面

1.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工程款、人工费支付管理。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配备专职项目安全主管,或专职项目安全主管无建筑施工安全类资格证书,如化工区上海国际化工新材料创新中心一期扩建建设项目;部分项目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向总包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未按规定按月向总包单位支付人工费,如闵行区浦江镇MHPO-1316单元01-02、01-03、03-02地块新建项目。

2.承发包管理。部分项目钢结构专业分包单位无钢结构设计相关资质,专业分包合同内容中包含了钢结构深化设计,并将钢结构深化设计另行委托其他单位实施,钢结构设计承发包关系不符合规定,如静安区上海山东能源大厦项目。

3.施工单位人员资格管理。部分项目专业分包单位项目经理超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执业,如杨浦区新建杨浦定海街道142街坊项目;部分项目分包单位派驻的安全员C证所属企业非本单位,如普陀区桃浦科技智慧城(W06-1401单元)061-02、065-01地块项目。

4.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履职。部分项目分包单位项目经理未按规定到岗履职,如嘉定区江桥镇JDP0-0302单元02-02地块项目;部分项目分包单位安全员未按规定履行安全管理责任,如金山区上海巨忠水务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智慧水务设备及信息集成系统研发生产基地项目。

5.用工管理。部分项目施工单位未及时将建筑工人信息录入实名制系统;个别项目总包单位与自有工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不规范,未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工人工资支付标准,如闵行区浦江镇MHPO-1316单元01-02、01-03、03-02地块新建项目。

三、巡查处置

对于工程巡查过程中发现的各类问题,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相关责任单位立即落实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

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质量缺陷或市场违规行为,不具备继续施工条件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责令项目局部暂缓(暂停)施工。

对于涉及行政处罚的项目,由相关区建管部门进一步调查取证,依法对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员实施行政处罚。

对于构成重大事故隐患的问题,由相关区建管部门对责任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严格落实“一案双罚”。

对于在质量、安全、市场方面存在较多违法违规行为的项目和责任主体予以通报(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及责任主体见附件)。

四、工作要求

(一)各参建单位要严格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工程质量、安全、市场整治重点自查自纠,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力度。

(二)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各特定地区管委会要加大年度巡查重点的执行和宣贯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不断增强震慑作用。

附件:2025年下半年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巡查发现的主要违法违规行为

2026年1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原文地址:https://zjw.sh.gov.cn/jsgl/20260302/1d4e235d4a4740b3b26ff5ed9b6114e7.html

今日热榜

热门企业

人员:53人   |    业绩:108个   |    资质:44项
人员:248人   |    业绩:4805个   |    资质:34项
人员:1978人   |    业绩:458个   |    资质:38项
人员:777人   |    业绩:14个   |    资质:5项
人员:12人   |    业绩:0个   |    资质:0项
人员:31人   |    业绩:59个   |    资质:7项
人员:109人   |    业绩:18个   |    资质:54项
人员:29人   |    业绩:0个   |    资质:35项
人员:9548人   |    业绩:704个   |    资质:48项
人员:10859人   |    业绩:2307个   |    资质:49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