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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202304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28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7.92M | 浏览量:74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川建行规(2023)3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现将《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用和城省省四川省住安乡建议厅四川省源和祥保障厅A2023年042月3日8229

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深化我省职称改革,建立以品德、能力、业绩为导向的建设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标准,根据《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川委办〔2018)13号)、《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和《四川省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经信规〔2022)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条件。第二条本条件适用于我省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第三条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设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初级分设员级和助理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名称依次为技术员、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和正高级工程师。第四条建设工程职称专业:建筑设计、城市设计、建筑美术设计、城乡建设规划、工程测量、岩土工程、房屋建筑结构工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白蚁防治工程、消防工程、给排水工程、—2—

燃气工程、建筑电气与智能化工程、暖通空调工程、机械设备安装、市政道路桥梁工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景观园林工程、环境卫生工程、建筑材料、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以上专业可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行业需要,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后,予以动态调整。第二章基本申报条件第五条思想品德(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二)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作风端正,诚实守信。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把品德放在专业技术人员评价的首位,重点考察专业技术人员的职业道德和专业技术水平。(三)遵守单位规章制度和生产操作规程,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申报前规定任职年限的年度考核结果均为称职(合格)以上。未建立考核机制的民营企业,由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逐年提供履职情况书面说明。(四)任现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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