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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C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PGB50193-93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ofdesignforcarbondioxidefireextinguishingsystem(2010年版)1993-12-21发布1994-08-01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CodeofdesignforcarbondioxidefireextinguishingsystemsGB50193-93(2010年版)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实施日期:1994年8月1日2010北京1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第559号关于发布国家标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局部修订的公告现批准《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局部修订的条文,自2010年8月1起实施,经此次修改的原条同时废止。局部修订的条文及具体内容,将在近期出版的《工程建设标准化》刊物上刊登。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一〇年四月十七日2
修订说明本次局部修订是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定、修订计划(第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的要求),由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93—93(1999年版)进行修订而成。现行《二氧化碳灭系统设计规范》自实施以来,对规范二氧化碳灭系的设计,指导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我国的应用和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然而,随着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应用和研究的不断深入以及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产品的不断发展,该规范已不能适应目前二氧化碳灭火系统的应用现状和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其进行局部修订。现行《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自2000年3月1日实施以来,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国内工程上应用一直处于一个平稳的发展阶段,但也出现了几次不同程度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误喷及储瓶间二氧化碳泄漏事故,使得近几年二氧化碳灭系统在工程应用上出现了一定程度的萎缩,尤其是在民用建筑工程中。目前的主要应用场所集中在涂装线、水泥生产线、钢铁行业、电厂等工业建筑工程中。本次修订根据调查总结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在实际工程应用中遇到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因二氧化碳喷放或泄漏对人员造成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