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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 2022.4.15

发布时间:2026-01-08 | 文档页数:11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1.77M | 浏览量:7

信阳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试行)的通知为指导和促进我市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技术标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了《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信阳市建设项目海绵城市规划管理制度及审查要点(试行)根据《信阳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办法》要求,本市行政区划内所有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应按照海绵城市相关要求进行建设。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阶段和规划核实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严格开展海绵城市建设符合性审查。一、海绵城市规划管控的总体要求在建设项目规划审批阶段,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建议书、方案设计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参照《信阳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导则》,同步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并向审批部门提交完整的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包括海绵城市的总体规划方案、指标计算书(包括雨污水管道设计计算书、年径流总量控制率、海绵城市设施规模计算、指标核算等)、“三图两表”及其他有关内容,并明确工程造价(可含在主体工程造价中)。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将海绵城市纳入建设工程规划方案的审核,在建设工程规划方案审核意见书中应包含海绵城市部分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1),作为通过规划审批的依据。在规划核实阶段,自然资源和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开展海绵城市专项验收,在出具的规划核实审核意见表中应包含海绵城市部分内容(具体格式见附件2),作为规划核实意见书附件。二、海绵城市规划管控的分类要求根据信阳市规划方案审批的特点、海绵城市建设要求,为便于分类管控、科学管控,将需要开展海绵城市规划管控的建设工程划分为:土地出让与土地划拨类建设工程、城市道路类建设工程等两大类。土地出让与土地划拨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的居住小区、公共建筑、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工业用地、仓储物流用地、公用设施用地、轨道交通场站用地、社会停车场、城市广场与公园绿地建设工程。城市道路类建设工程主要包括:新建的城市道路建设工程。(一)土地出让与土地划拨类建设工程按照国家规定需要有关部门批准或者核准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以土地出让

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土地出让规划设计条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严格审查海绵城市建设符合性:以土地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以及竣工验收阶段,严格审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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