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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生态环境局关于2023年8月18日对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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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普格生态环境局 时间:2023年09月07日 【打印】【关闭】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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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对5个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做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决定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如有建议、意见,请于有效期内向我局提出。 电 话:0834-4776101 联系人:王文金 手机:18080792068 地 址:普格县普基镇政文西路12号(普格生态环境局)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依法行使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公开。 公示件详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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