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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宁市住建局关于《遂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政策解读

建管家 政策解读 来源 2026-01-22 09:37:09

2025年12月29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遂宁市房屋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遂建行规〔2026〕1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我市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我局牵头对《遂宁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实施办法》(遂建行规〔2023〕4号)作了修订,并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市数据局、市国动办、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合印发《实施办法》。

二、制定依据

依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工程竣工联合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川建行规〔2025〕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4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项目联合验收“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川建质安发〔2025〕98号)等政策规定。

三、制定过程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实施办法》的制定过程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10月20日先后两次书面征求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遂潼园区筹委会、市直有关部门、有关行业协会及相关企业的意见建议,并于2025年12月15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官网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建议。经反复研究,对有关建议意见作了吸收采纳。

四、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一)总体框架与原则。明确联合验收由综合窗口统一受理,遵循“一口进件、联合验收、限时办结、一口出件”原则,依托省级审批系统实施。

(二)主要优化措施。推行“多验合一”,将规划核实与土地核验合并;提供分期、分段联合验收及独立验收等多种模式,支持产业、教育、医疗等重点项目根据实际灵活申请,提升验收效率。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建设单位需在工程完工、测绘检测完成、档案符合要求等条件下方可申请。流程涵盖系统或窗口申请、各部门并联审查、现场联合验收及整改复验等环节。

(四)职责与督促机制。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牵头组织,各专业验收部门按职责参与。验收系统实行“超时默认”机制,部门未在规定时限内反馈视为通过。

(五)施行与过渡安排。本办法自2026年2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两年。原办法同步废止,但已按原办法启动的项目可延续适用至验收完毕。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06883f8a9919a1c4751bed12c275851b.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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