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建设部关于纳入国务院决定的十五项行政许可的条件的规定》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主管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等有关规定,我局对2026年2月5日提交资料、申请办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的行政许可事项进行了审查,本批次申办事项2项,经初审符合要求。现将初审意见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期为3个工作日(2026年2月9日至2月11日)。
一、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象山路西侧ZDY-XC11-05-11(1)地块,施工单位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数量各为10吨、5吨,均运输至位于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双拱桥村的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9号[续])协同处置。运输单位为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5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4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5338、川J62093、川J61615、川J6168G。
(四)审查意见:同意遂宁市监察委员会业务用房建设项目产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共计15吨,由四川荣腾运输有限公司运输至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协同处置,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遂宁市兴胜建设有限责任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8月31日止。
二、USP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建筑垃圾产生事项
(一)申办单位:四川合威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二)申办事项: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首次申请
(三)基本情况:USP新型高分子复合材料研发生产基地项目位于遂宁市安居区梧桐北路,施工单位四川合威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办理该项目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产生)”许可。该项目建筑垃圾产生种类为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产生数量各为2000吨、150吨、2吨,其中工程渣土2000吨用于本项目内部回填、土方平衡;工程垃圾150吨、装修垃圾2吨均运输至位于遂宁市安居区G318线新园村的安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丙2号)消纳。运输单位为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核准证号:川J00字第2025乙10号),申请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共计3辆,车牌号分别为川J6529J、川J67733、川AJH175。
(四)审查意见:同意四川合威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产生工程渣土、工程垃圾、装修垃圾共计2152吨,工程渣土用于内部土方平衡,工程垃圾、装修垃圾由遂宁强宏皓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运输至安居区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消纳,新证件由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电子政务平台“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系统”自动生成。运输路线应符合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求,建筑垃圾产生种类及数量、产生周期、运输单位及运输车辆或处置设施发生改变的,四川合威衡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应及时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出变更申请。
(五)许可时限:自审批同意之日起,至该公司申请时间2026年12月31日止。
社会各单位及个人对行政许可申请人所申请许可的真实性及其他情况有举报的,请在公示期内向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供详细的书面材料。单位举报应加盖公章及真实的联系方式,个人举报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真实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遂宁市船山区渠河中路663号建设大楼15楼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825-2320318。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2月6日
原文地址:https://snjsj.suining.gov.cn/xinwen/show/17381b2834469e6aed8d6bb9b8327bde.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