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开展2025年度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直有关部门,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厅直属事业单位,有关单位:
为做好2025年度全省建设工程正高级工程师申报工作,经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省从事住房城乡建设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和高技能人才(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自主开展职称评审的省属高等院校,如需委托四川省建设工程专业正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建设工程专业正高评委会)对其所属人员进行评审,应向建设工程专业正高评委会出具委托函,经同意后,按程序进行申报。评审结果由住房城乡建设厅职改办按规定书面函告委托单位,委托单位自主使用评审结果。
央属驻川单位,如需委托建设工程专业正高评委会对其所属在编人员进行评审,经部委单位或央企总部人事部门同意后,由其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信息系统选择单位类型为“中央在川单位”进行注册后,由驻川最高级别单位在职称信息系统“中央在川单位委托管理”模块上传经其中央单位总部人事(人力资源)部门同意的《委托评审函》正式红头文件,发起委托申请,经审核同意开通评审权限后,方可向建设工程专业正高评委会报送评审申报材料参评。
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报职称,不受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限制,由劳动关系所在地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荐按程序进行申报。
二、申报评审条件
按照《四川省建设工程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川建行规〔2023〕3号)(以下简称《基本条件》)执行,可在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门户网站(https://jst.sc.gov.cn/)或四川省建设工程职称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90.35:9999/)查询和下载。
三、申报受理时间和地点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统一部署,本次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和单位请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申报推荐。个人操作手册、单位操作手册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首页下载。
(一)网上申报途径: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
(二)个人申报开始时间:2025年12月5日9:00。
(三)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8日24:00(逾期不得补报)。
(四)各级单位初次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1月15日18:00。
(五)评委会退回个人补正材料后个人最终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1月27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六)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2月2日18:00。
(七)《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以下简称《评审表》)报送截止时间:2026年2月9日14:00。
(八)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成都市致民路21号4楼(电话:028-63810333转8)。
各主管部门自行联系现场交件具体时间,结合自身工作情况自行确定并对外公布本地区和单位现场收件截止时间,确保在规定时间报送审核通过人员的《评审表》,逾期不再受理。报送人员(不超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