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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编号:SJ-DZ
版本编号:2025-02
生效日期:2025-12-08
珠海市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招标文件
标准文本
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监制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标准文本使用说明
1.标准文本由《专用条款》、《要素与规则》、《投标文件否决性条款摘要》、《通用条款》、《开标、资格审查、评标、定标工作细则》、《投标人应当遵守的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共七个部分组成。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zjj.zhuhai.gov.cn/”或“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https://ygp.gdzwfw.gov.cn/#/440400/index”下载。
2.“□”为选择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以“■”或“√”表示,不采用相应内容的仍然以“□”表示。
3.“[ ]”及“ ”为填写项,招标人采用相应内容的应当填写相应内容当中的“[ ]”及“ ”。
4.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权根据建设工程招投标市场管理工作需要适时对标准文本的内容进行更新和调整,各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招标工作前,务必下载最新版本,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招标人承担。
5.招标人按照《珠海经济特区规范政府投资建设工程发包与承包行为若干规定》《珠海经济特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24号)《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珠建〔2025〕112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印发〈招标人主体责任履行指引〉的通知》(发改法规〔2025〕1358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文本编制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合法合规性和公平公正性负责。
6.本标准文本适用于使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招标项目,标准文本中所称交易系统均指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
7.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使用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珠海市)—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系统进行交易的建设工程招标项目适用本标准文本。
8.根据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关于商请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的函》及珠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商请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入围方式和定标方式的复函》,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适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若干措施》(珠建〔2025〕112 号)第二十条和第二十五条相关规定内容,申明如下:
(1)对于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包含政府投资企业代建项目)招标,在资格审查入围阶段,招标人可根据项目需要在招标文件约定择优推荐投标人进入评标环节或价格竞争方式进入评标环节,不受招标限价金额和规模的限制。
(2)对于合作区政府投资项目(包含政府投资企业代建项目)招标,在定标阶段,择优和竞价先后秩序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约定,不受招标限价金额和规模的限制。
9.本标准文本关于“珠海市(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表述作如下解释:招标项目属于珠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