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选办法的通知(杭建工发〔2020〕380号)_word_merged_202601071443106j.jpg)
ZJAC16-2020-0011
ZJAC16-2020-0011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杭建工发〔2020〕380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
(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的通知
各区、县(市)建设局,委直属有关单位,各施工、监理企业: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我委制定了《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现予以发布,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11月30日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
评选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战略,有效推进建设工程品牌建设,全面提升建设工程质量水平,进一步规范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活动,根据《中共杭州市委杭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质量提升行动的实施意见》(市委〔2018〕2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的评选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完成竣(交)工验收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等建设工程项目。其他行业工程项目的西湖杯评选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杭州市建设工程西湖杯奖(优质工程)(以下简称西湖杯)是我市建设工程质量最高奖。
第四条 西湖杯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优中选优的原则,倡导绿色、环保、和谐。鼓励绿色建筑以及实施绿色施工、建筑工业化、全装修和有重要技术创新的项目创建西湖杯。
第五条 西湖杯在企业自愿申报和监督机构推荐的基础上进行评选,每年评选一次。西湖杯的评选由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具体工作委托杭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总站(以下简称市总站)组织实施。
第二章 申报条件
第六条 在杭州市所辖地域内的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及轨道交通工程,符合相应规模的,均可参与申报、评选。具体要求如下:
(一)单体住宅工程4000平方米及以上,建筑面积在1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住宅组团;建筑面积在5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县(市)的公共建筑面积不小于4000平方米;600平方米及以上的仿古建筑或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主要古建筑和园林建筑修缮工程;工程造价在1500万(含1500万)以上具有独立装置的工业设备安装工程;
(二)建安工程造价在1500万以上(含15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的城市道路及管道工程、河道堤岸等工程;建安工程造价在3000万以上(含3000万),县(市)建安工程造价在2000万以上(含2000万)的隧道、桥梁及高架道路、管廊、城市广场等工程;日处理能力在3万吨及以上的净水厂及污水处理厂工程;
(三)工程造价在10000万及以上的车站、车辆段、综合基地、控制中心等工程;造价在5000万及以上的区间、隧道、高架、轨道正线等工程;造价在3000万以上的通信、信号、综合监控等系统工程;
(四)特殊工程或工程规模未达到上述要求,但具有显著经济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