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
为全面推进我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立防城港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及工作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班忠柏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罗 真 副市长
成 员:郑 东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张秀芳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副主任
蓝 剑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
廖 云 市发展改革委主任
禤 东 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许大俭 市教育局局长
袁学顺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吴永明 市民政局局长
赵 蕾 市财政局局长
张常路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郑武珠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申时荣 市司法局局长
甘炳洪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于德林 市商务局局长
陆健文 市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局长
朱宇云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韩世文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
黄晓昀 市江山旅管委主任
李俊美 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
钱天鹏 团市委书记
冯 慧 市妇联主席
覃 森 上思县县长
陈建林 东兴市市长
朱 靓 港口区区长
荣毅宏 防城区区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城市管理监督局,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市城市管理监督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的主要领导担任,办公室工作人员可视工作需要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如有变动,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市政府同意,其他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变动,由所在部门接任同志自然替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各成员单位职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江山旅管委:承担本区域内建成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要责任,负责制定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的落实保障;负责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的建设、运行和区域内生活垃圾应急安全处置;负责与区域内驻区机构的联系、协调、沟通,配合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市城市管理监督局:牵头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各县(市、区)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建设和管理,指导建设并完善垃圾分类投放和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牵头推动建立完善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定期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总结、研究和推动工作。
市委宣传部:负责生活垃圾分类舆论宣传工作,制定宣传方案,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广大市民积极支持、广泛参与生活垃圾分类与循环利用工作;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纳入文明单位创建评选范围。
市发展改革委: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