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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6-01-12 | 文档页数:4 | 文件格式:pdf | 文件大小:83KB | 浏览量:20

《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等文件政策解读一、起草背景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有序推进“揭榜挂帅”项目高质量实施,切实提升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应急管理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审计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首批)指南》《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以下分别简称《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首批)指南》《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项目资金管理细则(试行)》)。二、主要内容(一)关于《项目整体工作指引》。《项目整体工作指引》对推进“揭榜挂帅”作了总体安排,分为总体要求、工作流程、组织保障三个方面。其中,总体要求方面,提出全面贯

彻习近平总书记“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突出问题导向,整合科研力量,运用科技手段,推动“揭榜挂帅”集智攻关。工作流程方面,明确了问题调研与凝练、一次榜单发布及评审、二次榜单发布及遴选、项目实施及过程监管、推广应用等五个具体流程步骤。组织保障方面,确定由应急管理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财政厅、审计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省林草局、省广电局、四川气象局等11个部门(单位)共同参与,其中行业部门作为责任主体、工作主体、实施主体,负责组织项目实施。该指引为推动“揭榜挂帅”工作提供了具体操作依据。(二)关于《项目(首批)指南》。针对灾害防范应对中监测预警、风险防控、指挥决策等方面问题短板,形成12项拟首批发布的一次榜单,包括山洪泥石流榜单7项、森林草原火灾榜单3项、道路桥梁汛期安全榜单2项,其中,四川气象局牵头实施2项、自然资源厅牵头实施2项、水利厅和应急管理厅共同牵头实施2项、应急管理厅牵头实施1项、省林草局牵头实施2项、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实施1项,交通运输厅牵头实施2项。该指南确定了当前“揭榜挂帅”工作重点攻坚方向。(三)关于《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该办法共分为五章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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