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湖北省建筑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申报自查表
申报人员姓名:申报专业:水测专业:
申报类别
自评内容
具体内容
()正常申报
学历资历条件
()1.理工类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2.理工类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3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3.理工类或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取得并被聘任高级工程师工作5年以上;
能力业绩条件(三选一)
()(1)从事建筑工程勘察与设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专业技术应用具有下列实践之一:()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4项本专业省级以上科研项目;()②作为项目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主持完成4项大型或8项中型以上工程建筑项目的勘察、设计,并通过审查;()③作为第一起草人或审查人完成2项国家标准、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或4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省部级标准设计、省级工法的编写或审查,并正式发布实施;()④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2)从事建筑工程施工与监理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专业技术应用具有下列实践之一:()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4项本专业省级以上科研项目;()②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2项大型、4项中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或监理任务,且项目通过验收;()③主持解决了工程中复杂、关键性技术问题,且编写6篇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提出的技术措施合理,经专家论证通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未发生质量和安全方面的责任事故;()④作为第一起草人或审查人完成2项国家标准、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或4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省部级标准设计、省级工法的编写或审查,并正式发布实施;()⑤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
()(3)从事建筑工程技术管理与服务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担任高级工程师期间,专业技术应用具有下列实践之一:()①作为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主持完成4项本专业省级以上科研项目;()②主持完成2项大型或4项中型建筑工程项目的工程管理、房地产开发、质量安全监督、工程质量检测、造价咨询工作;()③主持完成2项省级大型重点建筑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工程造价成果、省级定额的编制;()④作为第一起草人或审查人完成2项国家标准、国家级工法、行业标准或4项地方标准、团体标准、标准设计、省级工法的编写或审查,并正式发布实施;()⑤主持研制开发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已投入生产,实现成果转化,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并通过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鉴定或验收。